债券代码: 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计划对前述限制性股票以21.638元/股的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春娟
联系电话:029-81660637
邮箱:info@xasjfw.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邮件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