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角防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市场交易价格综合判断,三角防务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航空”)合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建亚、严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刀片、刀杆等耗材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300.00 | 24.09 | 168.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委外加工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8.80 | 63.3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小件自由锻加工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00 | 0.48 | 0.00 |
合计 | - | - | 301.00 | 43.37 | 231.36 |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向致远航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金额合计为300.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刀片、刀杆等耗材 | 168.00 | 170.00 | 21.82% | -1.18% |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创业板上市规则审议标准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委外加工服务 | 63.36 | 70.00 | 32.35% | -9.49%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乾生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西段1999号临港产业园2号楼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销售代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紧固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紧固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试验机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严建亚持股60%,上海和贵七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0%实际控制人:严建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5,514.45 |
负债总额 | 3,426.33 |
净资产 | 22,088.12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2,940.60 |
净利润 | 468.76 |
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致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之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日常业务开展所需,致远航空目前经营正常,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刀片、刀杆等耗材、接受委外加工服务和提供小件自由锻加工服务,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1.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的,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存在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致远航空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日常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严建亚、严健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刀片、刀杆等耗材、接受委外加工服务和提供小件自由锻加工服务,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三角防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梅 宇 司 维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