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 2025-029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能生效并实施。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2:4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座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9人,代表股份305,275,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0,50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5人,代表股份214,772,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6人,代表股份21,617,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97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人,代表股份5,63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4%。
(二)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5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5%;反对72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弃权
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94,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38%;反对72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6%;弃权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7%。
(二)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24,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1%;反对7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5,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10%;反对7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84%;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
(三) 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40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反对73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48,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87%;反对73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82%;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1%。
(四)通过《关于审议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39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74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6%;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4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58%;反对74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2%;弃权1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0%。
(五)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8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9%;反对7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弃权2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4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94%;反对7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1%;弃权2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5%。
(六)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9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1%;反对85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弃权1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65,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30%;反对85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8%;弃权1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92%。
(七)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05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反对85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3%;弃权3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97,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59%;反对85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80%;弃权3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1%。
(八)通过《关于审议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407,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7%;反对62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48,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34%;反对62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77%;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9%。
(九)通过《关于审议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686,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4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4%;弃权1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34%;反对4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7%;弃权1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9%。
(十)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27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8%;反对70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5%;弃权2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1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01%;反对70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2%;弃权2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8%。
(十一)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376,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3%;反对73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1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17,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85%;反对73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70%;弃权1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5%。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孙陶然持有55,252,800股股份、孙浩然持有19,270,852股股份、黄图平持股3,844,600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孙陶然持有55,252,800股股份、孙浩然持有19,270,85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关于审议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关联股东戴启军持有12,135,000股股份,已回避表决。《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李诗滢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