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87,5
80.61元,母公司2022年度报告净利润为171,106,908.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77,472,504.1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54,829,811.7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3.00股利人民币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2,000,000人民币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