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兴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兴顺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咸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永安东路43号(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内)(自主申报)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 | ||
股票简称 | 300771 | 股票代码 | 智莱科技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600,000 | 1.5 | ||||
合计 | 3,600,000 | 1.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8,438,000 | 20.18 | 44,838,000 | 18.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438,000 | 20.18 | 44,838,000 | 18.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的公告。杰兴顺本次股份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兴顺已完成了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且不存在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发箍、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