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_公司公告_智莱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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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2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兴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杰兴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兴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2年8月31至2022年9月1日13.013,600,0001.5
合计13.013,600,0001.5

注:本次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流通股48,438,00020.1844,838,00018.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杰兴顺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杰兴顺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且未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3、杰兴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兴顺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毕告知函》。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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