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业、张富明、韩国强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