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_公司公告_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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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震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联系电话:010-85127749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炳辉联系电话:010-851277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关于业绩波动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50.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07%,归母净利润-5,684.4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62.02%,主要系受市场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更加重视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一定程度上收紧了收款和信用政策,相关政策的收紧一方面导致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另外一方面也助力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改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2024年 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配件项目(一期)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9月27日建设完成。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 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 2.5 万套配件项目(一期)项目目前厂房建设已基本完成,进入内部装修和生产设备进场阶段,因市场变化和工艺调整原因,需对应调整相应的生产设备及选型,故项目整体进度往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市场变化原因,公司加强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控,审慎开展营销网络建设投资,延缓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2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如下:关于股份减持的新政策,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224号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4〕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证上〔2024〕395号)。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09,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90%,归母净利润-14,103.9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2.88%。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经营需要,对销售政策、收款政策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和项目回款的管控,导致短期内项目减少和营业收入下滑。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不适用
2. IPO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3.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不适用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5. 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不适用
6.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8. 关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1、2025年3月12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决定书和监管函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整改工作,按时报送并披露整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后续公司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高质量发展。除前述监管措施外,报告期内震安科技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报告期内,保荐人未因震安科技持续督导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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