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_公司公告_每日互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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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互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比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比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改前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类型
1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修改
2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含公司) 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修改

事原则上每年应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原则上每年应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3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士。本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士,或者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修改
4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原则上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修改
(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修改
6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1/2的 ,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上市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修改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7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七)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的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修改
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8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七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如第一款所列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当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修改
9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十六条之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交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八)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 (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交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八)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修改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十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十)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十六)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十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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