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议的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对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对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发表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郭斌、金城、马冬明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