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_公司公告_每日互动: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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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互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每日互动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1年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每日互动”)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与新浪系、百度系等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相应的收入预计不超过29,4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其中代理类业务收入预计金额为650万元,对应的流水预计金额为31,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9,840.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666.40万元,实际发生未超过预计金额。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鹏、曹晓冬、陈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禾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元)2021年1-10月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数据服务公允价值200,000,000.00140,378,164.28
腾讯广点通、头条等代理业务[注2]公允价值6,000,000.003,862,203.01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数据服务公允价值30,000,000.0010,026,552.49
其他新浪系关联方数据服务公允价值10,000,000.004,681,491.88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腾讯广点通代理业务公允价值500,000.00152,645.47
数据服务公允价值3,500,000.000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公允价值6,000,000.001,580,636.87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公允价值24,000,000.0015,075,904.22
其他百度系关联方数据服务公允价值4,000,000.001,083,846.32
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公允价值10,000,000.004,952,830.20
小计294,000,000.00181,794,274.74

注:

1、“2021年1-10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公司2021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18,666.40万元中,除上表列示与新浪系、百度系及云真信发生的181,794,274.74元之外,与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的金额详见下表“(三)2021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代理类增长服务按净额确认收入,2022年度新浪系及百度系关联方的代理类增长服务预计收入为650万元,对应的业务流水金额为3.1亿元。

(三)2021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金额 (元)预计金额 (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基础推送、DMP数据服务、应用唤醒、促活等140,378,164.28202,600,000.00-30.71%2021年1月19日、2021年10月2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腾讯广点通、头 条等代理业务3,862,203.019,600,000.00-59.77%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标签匹配等10,026,552.4927,000,000.00-62.86%
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应用唤醒、促活等4,231,066.877,200,000.00-34.98%
星潮闪耀移动网络科应用唤醒、促活等429,114.60
技(中国)有限公司fo.com.cn
北京微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21,310.41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腾讯广点通代理业务等152,645.4710,000,000.00-98.47%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标签匹配等1,580,636.8710,000,000.00-84.19%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标签匹配、应用唤醒、促活等15,075,904.2220,000,000.00-24.62%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广点通代理业务648.03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标签匹配、应用唤醒、促活等1,083,846.322,000,000.00-45.81%
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服务4,952,830.2010,000,000.00-50.47%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数据服务1,297,795.95
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数据服务47,169.81
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人力服务1,286,023.93
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数据服务93,037.26
小计184,518,949.72298,400,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数据服务、服务器租赁等1,048,856.96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IDC费用439,792.91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流量采购265,169.09
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推广费94,339.62
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流量采购6,935.63
杭州西湖数据智能研究院捐赠200,000.00
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费30,000.00
杭州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费60,000.00
小计2,145,094.21
合计186,664,043.93298,400,0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

注:

1、2021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与新浪系关联人就代理类业务流水预计额度为不超过32,000万元,2021年1-10月实际发生流水金额为19,591.4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为-

38.78%。

3、公司及子公司与百度系关联方2021年1-10月实际发生代理类业务流水金额为493.68万元。

4、上述部分关联交易属于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业经董事长内部审批决定,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新浪系关联方

(1)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国伟注册资本:18,000万美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2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移动通讯领域的信息技术;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互联网网站设计、维护及技术服务;为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提供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受WeiboCorporation(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Weibo)控制,Weibo Corporation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禾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受SinaCorporation控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菲注册资本:56,060.606061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3层313-316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不含诊疗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从事文化经纪业务;食品经营;销售日用品、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珠宝首饰、汽车、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体育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工艺品、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智能机器人、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摩托车、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医疗器械Ⅰ类、Ⅱ类;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6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29日);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9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表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由刘运利、王巍、曹增辉、郑伟四名新浪、Weibo高管持股的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禾裕创投之关联人,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文不逐一列示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方Weibo Corporation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A、基本情况:

微博是人们在线创作、分享和发现内容的领先社交媒体平台。微博将公开、实时的自我表达方式与平台强大的社交互动、内容整合与分发功能相结合。任何用户都可以创作并发布微博,并附加多媒体或长博文内容。微博上的用户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不对称的,每个用户都可以关注任何其他用户,对任何一条微博发表评论并转发。微博简单、不对称和分发式的特点使原创微博能演化为快速传播、多方参与并实时更新的话题流。

B、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美元

科目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69.98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27
科目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16.4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3

注: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百度系关联方

(1)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珊珊

注册资本:4,520万美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三层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II类、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灯具、五金交电、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委托加工生产通讯设备;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均受Baidu,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BIDU)控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一街2号11层1101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化妆品、母婴用品(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出版物批发;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

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出版物批发、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均受Baidu,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BIDU)控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注册资本:1,342,128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经营范围: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经济信息咨询;利用www.baidu.com、www.hao123.com(www.hao222.net、www.hao222.com)网站发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软件技术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玩具、照相器材;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具、首饰、避孕器具、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塑料制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建筑材料、通讯设备、汽车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预防保健咨询;公园门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会票务代理;翻译服务;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车联网技术开发;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北京市中心城区除外);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经营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

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7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人才中介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均受Baidu,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BIDU)控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文不逐一列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仅列示百度系关联方的控制方Baidu,Inc.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A、基本情况:

百度(纳斯达克:BIDU),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及最大的中文网站,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公司,2000年1月1日创立于中关村。百度坚持“夯实移动基础,决胜AI时代”战略,旗下有百度App、好看视频、百度智能云等上百个产品,并已拥有Apollo自动驾驶开放平台和小度助手(DuerOS)对话式人工智能操作系统两大开放生态。中国互联网视频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爱奇艺”和金融领域关键布局的全新产品“度小满”是百度旗下两大独立业务。百度商业服务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品牌建设、效果推广及消费者运营的全方位商业服务。同时,百度一直秉承着“科技为更好”的社会责任理念,坚持运用创新技术,联合共益伙伴,聚焦于解决社会问题,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B、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科目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3,843.56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113.78
科目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915.0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1

注: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雅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8层911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系每日互动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鹏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7,202.98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67.68
科目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3,194.5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7.2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供比较的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

2021年9月6日,公司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DMP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服务,有效期自2021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1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云盟数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新浪与北京云盟数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北京云盟为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服务,有效期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021年5月1日,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DMP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服务,有效期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021年7月20日,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DMP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服务,有效期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其他尚未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将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或评估的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曹晓冬、陈天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与新浪系、百度系等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相应的收入预计不超过29,400.00万元,其中代理类业务收入预计金额为650万元,对应的流水预计金额为31,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冠鹏 高 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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