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_公司公告_华致酒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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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755证券简称:华致酒行公告编号:2025-025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16,798,4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098,096股后的股本407,700,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98,096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9,098,09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416,798,400-9,098,096)股×0.93元÷10股=37,916,128.27元(含税);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37,916,128.27元÷416,798,400股×10股=0.9096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09699元。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416,798,4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098,096股后的股本407,700,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3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7,916,128.2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东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98,096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9,098,09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6,798,400股剔除回购股后的9,098,096股后的股本407,700,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9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3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43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6*****270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8*****668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406*****901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506*****976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416,798,400-9,098,096)股×0.93元÷10股=37,916,128.27元(含税)。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37,916,128.27元÷416,798,400股×10股=0.9096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09699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CD座5层

咨询联系人:于美美、靳恬

咨询电话:010-56969969

传真电话:010-56969969

八、备查文件

1.《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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