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 |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 公告编号:2025-023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至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向东先生、颜涛先生、彭宇清先生、吴其融先生、杨武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吴革先生、李建伟先生、吴红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吴纯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宇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吴向东 | 颜涛、吴其融、彭宇清、杨武勇 |
审计委员会 | 吴革 | 彭宇清、李建伟 |
提名委员会 | 李建伟 | 吴向东、吴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红日 | 彭宇清、吴革 |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吴革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武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梁芳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亮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梁芳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三、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董新浩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新浩先生拥有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章制度,具备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其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于美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于美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CD座5层邮政编码:100062联系电话:010-56969969传真电话:010-56969969电子邮箱:dongmiban@vatsliquor.com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简历
1、吴向东先生
吴向东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除中国香港外,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外贸学校。历任新华联集团董事、董事局副主席,长沙海达酒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金东集团、公司董事长,珍酒李渡(6979.HK)董事会主席。吴向东先生为本公司创始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向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先生通过云南融睿间接持有公司43.50%的股权、通过华泽集团间接持有公司6.88%的股权,通过西藏融睿间接持有公司13.07%的股权,合计通过上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约63.44%的股权,吴向东先生与吴其融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颜涛先生
颜涛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本科。历任山东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泽集团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珍酒李渡(6979.HK)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涛先生通过华泽集团间接持有公司0.76%的股权,通过西藏融睿间接持有公司1.45%的股权,通过云南融睿间接持有公司4.30%的股权,合计通过上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约6.52%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彭宇清先生
彭宇清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宇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吴其融先生
吴其融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学学士。现任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珍酒李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其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杨武勇先生
杨武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历任金六福酒业副总经理兼江苏大区营销总监,华东营销中心总经理,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武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吴革先生
吴革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加科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建伟先生
李建伟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999年至今,作为创始人先后参与创办北京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明师明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企业,并担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锦欣生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吴红日先生
吴红日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1998年7月至2007年3月,曾先后任职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3月至2016年9月,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监、执行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4月,曾任职于卡博特高性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三顺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员工,现任深圳市立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任科创板上市公司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93)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红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吴纯女士
吴纯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任云南金六福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营店店长、大客户部总监,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国内采购二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强先生
杨强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历任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高级运营经理,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梁芳斌先生
梁芳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会计师。历任华泽集团财务副总监,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芳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梁芳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3、胡亮锋先生
胡亮锋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华泽集团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亮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董新浩先生简历
董新浩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历任会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州安图莫比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北京金六福酒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等职,现任公司审计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新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于美美女士简历
于美美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2024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历任恒丰泰石(北京)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美美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