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鉴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近日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930,511股(含本数)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1,156.00万元(含本数)。
2、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3、2021年11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4、2021年12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359,007股,发行价格为64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1,559,515.00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5,310,628.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248,886.62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了下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1 | 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 32250199768000001941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9160078801900001206 |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112001013100632460 |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37120180801981288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512903914310555 |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