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其中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18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赖训珑、刘昭淋
联系电话:0797-8068059
邮 编:341000
电子邮箱:jlmag_info@jlmag.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