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叶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423,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07%)的董事叶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77%。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叶军先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3,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07%。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1,067,878股,无限售流通股355,959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叶军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355,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577%)。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东叶军先生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减持承诺
(1)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8年11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4)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叶军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叶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况。
2、股东叶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3、股东叶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叶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