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张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张琼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张琼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02年3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深圳泰美克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助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跨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2008年4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国秀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市场经理、品牌推广经理。自201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琼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