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监事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审查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政府审批程序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遵循谨
慎性原则,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交易符合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相关利益输送,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1,4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