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