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5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