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剑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客观、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审计。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