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_公司公告_奥飞数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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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2024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收购标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8、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助力公司参与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项目,为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其原股东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4,000.00万元及利息的事项提供担保,且同意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均是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被担保方拥有绝对的控制决定权,风险可控。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特此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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