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1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9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198,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686,350.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1,313,649.9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0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42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1 | 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95,674.05 | 81,000.00 | 79,731.36 | 38.86 |
2 | 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34,337.11 | 28,000.00 | 28,000.00 | 3,373.87 |
3 | 重庆长寿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22,432.32 | 19,000.00 | 19,000.00 | 1,098.22 |
4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8,964.32 | 26,000.00 | 26,000.00 | 10,850.24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65,800.00 | 65,800.00 | 65,400.00 | 65,400.00 |
合计 | 247,207.80 | 219,800.00 | 218,131.36 | 80,761.18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市场环境、募投项目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2026年7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2 | 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8年12月31日 |
3 | 重庆长寿防水材料扩产项目 | 2025年7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4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025年7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下游需求出现周期性调整,公司业务增长未及预期
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国内工程项目建设数量有所减少,进而导致开工及竣工面积相应下滑,下游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业务增长亦未及预期。尽管公司在募投项目前期已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和变化情况。鉴于此,公司秉持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及市场需求的实时变化,对投资节奏进行了合理控制,相应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2、防水产品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提升较快
近年来,随着AI智能化、工业机器人发展水平快速提升,防水行业生产智
能化、自动化程度亦不断提高,公司结合生产工艺与智能制造技术,不断研发、改进生产线,提升技术先进性,当前已在部分领域实现自研产线的生产效率优于进口产线,并已取得多项专利,公司预计未来1-2年自研产线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以及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减缓防水产品生产线的购置安装进度,进而对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有所延迟。
综上所述,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工艺改进情况、产能利用率等情况,为避免资源浪费,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决定对“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重庆长寿防水材料扩产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及生产工艺改进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后做出的决定。此次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旨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稳健推进,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如未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或募投项目发生变更,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怡平 | 强 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