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债券代码:123216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收益凭证、债券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充分盘活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收益凭证、债券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及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