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300736)_公司公告_百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11月28日

百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百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情况,百邦科技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募投项目“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为“百邦快修加盟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闪电蜂”)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程序已经完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闪电蜂增资4,087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闪电蜂的注册资本由4,277.61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364.61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23183542R

3、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陈进

5、注册资本:4,277.61万人民币

6、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315室

7、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从事电子科技、通信设备、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销售通信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上海闪电蜂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87,147,321.4172,450,831.40
负债总额20,342,595.167,777,800.75
净资产66,804,726.2564,673,030.65
项目2018年度2019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59,363,719.256,351,442.67
净利润-4,108,426.88-2,131,695.60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具体内容

1、增资方式: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百邦快修加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4,087.00 万元出资,增资款项全部计入上海闪电蜂的注册资本;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上海闪电蜂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闪电蜂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百邦快修加盟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推进“百邦快修加盟建设

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百邦科技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百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庆曾琨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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