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共计3人,24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对应《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4万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进行调整。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董事长对于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拟修订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81,463,050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81,703,050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463,0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1,703,0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拟修订内容 |
第一百一十条 (一)……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 | 第一百一十条 (一)……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 …… (五)上述交易的金额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或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股东大会决策范围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范围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