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300735)_公司公告_光弘科技: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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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6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苏志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苏志彪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5日

附件: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苏志彪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任部长;2002年12月起就职于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兼任深圳光弘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光弘通讯智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光弘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光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限公司、DBG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扛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志彪先生持有公司0.80%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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