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宇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前,公司总股本为767,742,689股。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宇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6月5 日至2025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3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宇晟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公司股份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计划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苏志彪 | 董事、副总经理 | 6,152,196 | 0.80% | 1,500,000 | 0.20% |
朱建军 | 副总经理 | 4,526,433 | 0.59% | 1,130,000 | 0.15% |
李正大 | 副总经理 | 1,233,134 | 0.16% | 308,000 | 0.04% |
王军发 | 副总经理 | 1,077,450 | 0.14% | 269,000 | 0.04% |
徐宇晟 | 董事会秘书 | 120,000 | 0.02% | 30,000 | 0.004% |
合计 | 13,109,213 | 1.71% | 3,237,000 | 0.42% |
注1:本公告中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宇晟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承诺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5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