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2024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根据前述规定,基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但届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100名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1,852,550份(以下简称“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于2025年5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
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