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_公司公告_ST泉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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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30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担保事项”涉及的诉讼程序已经全部终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相关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或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公司因前述违规担保事项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关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拟任命石巧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拟任命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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