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3003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05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3003号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泉为科技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泉为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泉为科技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11,863.89万元,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泉为科技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冻结货币资金金额426.33万元;被查封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
产账面价值50,923.59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1,099.11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2.77万元,泉为科技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
鉴于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和附注五、37。
2024年度,泉为科技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22,355,237.83元,泉为科技公司营业收入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以及太阳能光伏业务。泉为科技公司产品销售区域分为国内和国外,且需要根据不同的手续进行收入确认。
由于营业收入是泉为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产品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并通过抽样检查产品销售合同,阅读并分析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评估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程序,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进行分析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海关出口统计数据并与公司出口销售数据核对,获取出口退税数据并核对。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主要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购买组件的原因,光伏组件的最终去向及安装应用情况,对于通过关联方实现销售的获取光伏电站发电备案文件;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客户签收单、运输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主要客户工商信息,股东、董事和监事信息,以核实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
(二)存货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和附注五、7。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泉为科技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9,847,921.62元,本期计提存货减值金额26,708,637.64元,存货账面金额较上期大幅减少。泉为科技公司2023年转型进入太阳能光伏行业,光伏组件交易价格持续走低,管理层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预测存货减值测试涉及判断和估计,为此我们确定存货存在和计价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存货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比较前后各期及各月份存货余额及其构成,以判断年末余额及其构成的总体合理性。计算关键存货指标,并将关键存货指标与上期进行比较;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4)获取泉为科技产品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泉为科技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7/18和附注五、12/13。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泉为科技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8,310,429.64元,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31,628,829.15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9,582,744.06元,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11,055,591.34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高,本期共计提减值金额42,684,420.49元。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重大,确认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入账时点和折旧政策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同时由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且在确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工程决算报告及工程项目工程量确认单,评价在建工程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3)实地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并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账实相符,了解固定资产状态及在建工程进度,资产的实际运行情况等;
(4)获取相关行业政策,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相关机器设备是否存在闲置的情形;检查管理层评估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可能性的判断是否与行业发展及经济环境形势相一致;
(5)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获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评估报告,复核资产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关键假设、关键参数的恰当性。
五、其他信息
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泉为科技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泉为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泉为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泉为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泉为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泉为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5年4月27日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东莞市国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国立公司”),东莞国立公司原名东莞市国立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贸易有限公司系由邵树生、邵树芬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年 4 月 22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41900200954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东莞国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东莞国立公司以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385563203 的营业执照。公司股票已于2017 年 11 月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2年11月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邵鉴棠、杨娜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6,00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转让给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并将其持有的公司 219,20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行使。2022年11月18日,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的16,002,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经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完成名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02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注册资本为16,002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总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11,863.89万元,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其中:
被冻结货币资金金额426.33万元;被查封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50,923.59万元。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1,099.11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2.77万元,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
对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已制定如下应对计划:
(1)探索新发展路径。针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将除了保持光伏产业的继续深耕与经营之外,后续亦包括但不限于EPC等公司其他业务作为持续经营改善的相关业务增长点。
(2)继续推进战略计划。2025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异质结技术路线,持续探索银包铜、0BB、转光胶膜等多项降本增效技术路径,加速量产成熟度,推动光伏技术的进步与行业的稳健发展。
(3)加大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2025年,公司将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在异质结路线的高效率、稳步降本等方面,力争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同时,泉为将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在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竞争力。光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是应对行业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推动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4)紧跟市场步伐。2025年,光伏行业将完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终极跨越,面对光伏行业的诸多新政,公司需在政策框架下灵活应对,及时调整运营,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5)强化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业务风险管控是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运营,拥有完善组织架构及授权机制和体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全面强化公司运营体系和流程制度,做好风险梳理和审核审批,坚持依法高效合规运营,实现运营体系的流程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运作,认真评估业务形态的合规性
和规范性,完善风险内控标准和流程体系建设,并落实到日常业务管理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6)融资计划方面为了更好地实现2025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积极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目前,公司计划在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流动性贷款、股权融资以及产业基金等七个方面推进融资计划。与此同时,公司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防范和控制公司融资及经营风险。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以上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 |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余额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1%以上 |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 |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总资产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的 10%以上,或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 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7(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
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权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6(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
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
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并表关联方组合
(3)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并表关联方组合
(4)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13.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
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5.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6.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
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
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0 |
房屋配套及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10 | 20.00-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18.00-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10 | 22.50-18.00 |
模具等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10 | 33.33-18.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8.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建设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9.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0.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
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1.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
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4.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9“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8.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本公司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汽车配件、太阳能光伏产品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产品经客户验收或对账确认后,即认为与产品相关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境外销售产品按离岸价(FOB)结算,公司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后,即认为出口产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 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098,190,497.94 | 781,432.25 | 1,098,971,930.19 |
销售费用 | 18,115,852.80 | -781,432.25 | 17,334,420.55 |
受影响的母公司报表 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
销售费用 |
②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6.00/9.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5.00 |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13 号)公告的规定,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以上规定,子公司: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泉为米同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2月7日,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颁发编号为GR20243700440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4年1月1日】,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库存现金 | 19,718.84 | 175,757.15 |
银行存款 | 10,971,332.23 | 9,726,505.29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10,991,051.07 | 9,902,262.4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说明: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银行存款 | 4,263,317.31 | 冻结 |
合计 | 4,263,317.31 | ——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类别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48,311.20 | 17,548,311.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7,548,311.20 | 17,548,311.20 |
(续)
类别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61,251.23 | 13,361,251.23 | |
商业承兑汇票 | 2,440,754.80 | 122,037.74 | 2,318,717.06 |
合计 | 15,802,006.03 | 122,037.74 | 15,679,968.29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银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商业承兑汇票
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 |
合计 | 5.00 |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减少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22,037.74 | 122,037.74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439,645.88 | 17,540,896.8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5,439,645.88 | 17,540,896.80 |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类别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69,105,872.26 | 30,762,060.29 | 38,343,811.97 |
合计 | 69,105,872.26 | 30,762,060.29 | 38,343,811.97 |
(续)
类别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102,235,648.76 | 40,779,705.90 | 61,455,942.86 |
合计 | 102,235,648.76 | 40,779,705.90 | 61,455,942.86 |
(2)坏账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2,227,208.78 | 100.00 | 12,227,208.78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茵宝(天津)有限公司 | 2,029,391.14 | 100.00 | 2,029,391.14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 617,928.75 | 100.00 | 617,928.75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东龙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3,000.00 | 100.00 | 213,000.0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深圳市弘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3,098.53 | 100.00 | 173,098.53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莆田市海蓝鞋业有限公司 | 137,085.40 | 100.00 | 137,085.40 | 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信仓电子有限公司 | 100,567.57 | 100.00 | 100,567.57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江苏森洋巨星机械有限公司 | 92,019.02 | 100.00 | 92,019.02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厦门欣秀力实业有限公司 | 89,010.00 | 100.00 | 89,010.0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铭辉鞋材有限公司 | 67,097.50 | 100.00 | 67,097.5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湖北易普乐工贸有限公司 | 32,336.40 | 100.00 | 32,336.4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 21,154.79 | 100.00 | 21,154.79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I.T Sourcing Limited | 25,861.92 | 100.00 | 25,861.92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市利大鞋业有限公司 | 15,240.00 | 100.00 | 15,240.00 | 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派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 6,077.32 | 100.00 | 6,077.32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合计 | 15,847,077.12 | —— | 15,847,077.12 | —— |
②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4,063,682.96 | 5.00 | 1,203,184.15 |
1至2年 | 17,157,264.57 | 10.00 | 1,715,726.46 |
2至3年 | 83,550.11 | 50.00 | 41,775.06 |
3年以上 | 11,954,297.50 | 100.00 | 11,954,297.50 |
合计 | 53,258,795.14 | —— | 14,914,983.17 |
(3)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40,779,705.90 | 1,082,429.96 | 355,089.50 | 10,744,986.07 | 30,762,060.29 |
(4)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转回 或转销金额 | 原因 | 方式 | 原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的依据 | 原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是否合理 |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 | 191,131.51 | 债权转让 | 债权转让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佛山市烨塑立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699.38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DESIPROPTELTD迪卡侬环球有限公司 | 34,378.48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深圳市蓝思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0,933.75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广州市桂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375.00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合 计 | 329,518.12 | —— | —— | —— |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总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3,489,242.33 | 33.99 | 1,174,462.12 |
第二名 | 12,227,208.78 | 17.69 | 12,227,208.78 |
第三名 | 11,320,550.75 | 16.38 | 1,132,055.08 |
第四名 | 5,091,249.85 | 7.37 | 5,091,249.85 |
第五名 | 3,007,315.82 | 4.35 | 300,731.58 |
合计 | 55,135,567.53 | 79.78 | 19,925,707.41 |
4、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1,786,140.8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786,140.89 |
期末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5、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59,017.95 | 10.91 | 20,175,459.63 | 99.77 |
1至2年 | 16,000,027.92 | 89.09 | ||
2至3年 | 46,112.60 | 0.23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7,959,045.87 | 100.00 | 20,221,572.23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 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16,000,000.00 | 89.09 | 1-2年 | 预付厂房租金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572,736.51 | 3.19 | 1年以内 | 未收到发票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524,601.73 | 2.92 | 1年以内 | 未收到发票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399,984.71 | 2.23 | 1年以内 | 未完成服务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357,000.00 | 1.99 | 1年以内 | 未完成服务 |
合计 | —— | 17,854,322.95 | 99.42 | —— | —— |
说明: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与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建设(新二期)》,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安徽泉为委托政府代建或第三方代建厂房(不含生产设备及机电安装),厂房建成后,由安徽泉为承租或者未来转让给安徽泉为。2023年11月5日,安徽泉为与宿州北控聚融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北控聚融”)、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框架协议》,宿州北控聚融负责代建二期项目工业厂房,安徽泉为承租宿州北控聚融建造的二期项目工业厂房,租赁期为8年,自2024年7月1日开始起算,租赁第三年期满后,安徽泉为在剩余租期内任意时点有权选择购买租赁厂房。协议签署后15日内,安徽泉为先向宿州北控聚融支付人民币1600万元人民币作为租赁预付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支付或代付材料款,用于宿州北控聚融建设厂房。在租赁开始日进行预付款折抵租金,每季度折抵一次,直至预付款折抵完成。安徽泉为已通过代付材料款向宿州北控聚融支付人民币1600万作为租赁预付款。2024年6月20日安徽泉为、宿州北控聚融、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修改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33年6月30日止。
6、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308,597.78 | 61,632,235.30 |
合计 | 28,308,597.78 | 61,632,235.30 |
(1)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7,584,364.99 | 9,275,767.21 | 28,308,597.78 |
合计 | 37,584,364.99 | 9,275,767.21 | 28,308,597.78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75,562,507.52 | 13,930,272.22 | 61,632,235.30 |
合计 | 75,562,507.52 | 13,930,272.22 | 61,632,235.30 |
①坏账准备
A.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组合计提: | |||
并表范围内 | |||
押金保证金 | 2,060,471.87 | 5.00 | 103,023.59 |
账龄 | |||
合计 | 2,060,471.87 | 5.00 | 103,023.59 |
B.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组合计提: | |||
并表范围内 | |||
押金保证金 | |||
账龄 | 28,074,860.77 | 6.14 | 1,723,711.27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合计 | 28,074,860.77 | 6.14 | 1,723,711.27 |
C.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江苏天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4,620,000.00 | 100.00 | 4,620,000.0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刑事立案,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63,476.26 | 100.00 | 463,476.26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国立龙骏鞋业有限公司 | 343,928.56 | 100.00 | 343,928.56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深圳唐纳安科技有限公司 | 323,435.89 | 100.00 | 323,435.89 | 停止经营,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华驰(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8,191.64 | 100.00 | 198,191.64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合计 | 7,449,032.35 | 100.00 | 7,449,032.35 | ——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5,492.84 | 4,745,798.10 | 9,028,981.28 | 13,930,272.22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969.25 | 3,460,621.05 | 3,415,651.80 | |
本期转回 | 7,500.00 | 4,114,126.01 | 1,529,948.93 | 5,651,574.94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368,581.87 | 50,000.00 | 2,418,581.87 | |
2024年12月31余额 | 103,023.59 | 1,723,711.27 | 7,449,032.35 | 9,275,767.21 |
③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转回或转销金额 | 原因 | 方式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
珠海唐一科技有限公司 | 39,981,500.00 | 收回股权转让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 | 是 |
东莞市国立飞织制品有限公司 | 14,223,381.28 | 收回往来款 | 银行收款、债权转让 | 账龄组合 | 是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29,948.93 | 收回租金水电费 | 诉讼收回 | 单项计提 | 是 |
广东洋基科技有限公司 | 233,256.34 | 收回租金水电费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 | 是 |
东莞市广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314,000.00 | 收回设备处置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 | 是 |
深圳市文星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终止租赁押金转违约金 | 转营业外收入 | 保证金组合 | 是 |
合 计 | 56,432,086.55 | —— | —— | —— | —— |
④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12.31 | 2023.12.31 |
押金保证金 | 2,060,471.87 | 3,159,856.87 |
员工备用金 | 106,000.00 | 187,990.62 |
社保公积金 | 516,746.82 | 401,461.24 |
租金 | 2,014,245.29 | 5,049,433.80 |
预付款项转入 | 6,120,000.00 | 6,120,000.00 |
往来款 | 23,764,463.09 | 17,780,986.30 |
股权转让款 | 1,262,474.58 | 41,243,974.58 |
设备处置款 | 1,171,480.40 | 1,485,480.40 |
其他 | 568,482.94 | 133,323.71 |
合计 | 37,584,364.99 | 75,562,507.52 |
⑤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否 | 工程款 | 18,344,486.74 | 1年以内 | 64.37 | 917,224.34 |
第二名 | 否 | 设备采购款 | 4,620,000.00 | 3年以上 | 12.29 | 4,620,000.00 |
第三名 | 否 | 往来款 | 639,501.45 | 1年以内 | 1.70 | 31,975.07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3,428,966.07 | 1-2年 | 9.12 | 342,896.61 | |||
第四名 | 否 | 预付转入 | 1,500,000.00 | 3年以上 | 3.99 | 1,500,000.00 |
第五名 | 否 | 股权转让款 | 1,262,474.58 | 1-2年 | 3.36 | 126,247.46 |
合计 | —— | —— | 29,795,428.84 | —— | 79.27 | 7,538,343.48 |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190,982.44 | 3,890,242.44 | 4,300,740.00 |
库存商品 | 28,206,362.97 | 13,623,492.30 | 14,582,870.67 |
低值易耗品 | 191,901.75 | 191,901.75 | |
合同履约成本 | 772,409.20 | 772,409.20 | |
合计 | 37,361,656.36 | 17,513,734.74 | 19,847,921.62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541,153.45 | 6,944,881.64 | 38,596,271.81 |
库存商品 | 52,838,815.77 | 7,323,321.58 | 45,515,494.19 |
发出商品 | 1,196,356.78 | 17,851.54 | 1,178,505.24 |
包装物 | 47,086.95 | 45,076.95 | 2,01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23,007,039.26 | 23,007,039.26 | |
低值易耗品 | 104,251.11 | 104,251.11 | |
合计 | 122,734,703.32 | 14,331,131.71 | 108,403,571.61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2024.01.01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2024.12.31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944,881.64 | 4,240,743.86 | 7,295,383.06 | 3,890,242.44 |
项目 | 2024.01.01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2024.12.31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7,323,321.58 | 22,485,194.94 | 16,148,369.42 | 36,654.80 | 13,623,492.30 | |
发出商品 | 17,851.54 | -17,301.16 | 550.38 | |||
包装物 | 45,076.95 | 45,076.95 | ||||
合计 | 14,331,131.71 | 26,708,637.64 | 23,489,379.81 | 36,654.80 | 17,513,734.74 |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 | 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用于出售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估计售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销售及产品销售 |
库存商品 | 存在合同的按合同单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确定产品可变现净值,无合同的按最终产品的市场售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 | 产品销售 |
发出商品 | 合同单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产品销售 |
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出售 费用 | 出售原因、 方式 | 预计出售 时间 | 所属分部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中:固定资产 | 8,959,516.64 | 10,740,000.00 | 980,837.89 | 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 2025年3月 | 橡胶及塑料制品 |
合 计 | 8,959,516.64 | 10,740,000.00 | 980,837.89 |
9、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值税留抵税金 | 15,458,478.16 | 37,919,286.44 |
预缴税金 | 102,791.86 |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待认证进项税 | 1,163,058.39 | 2,261,375.14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890,873.60 | |
合 计 | 30,615,202.01 | 40,180,661.58 |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 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967,839.15 | ||||
合计 | 3,967,839.15 |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967,839.15 | 3,967,839.15 | ||
合计 | 3,967,839.15 | 3,967,839.15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枣庄市协氢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
合 计 | 1,000,000.00 |
12、固定资产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 | 558,310,429.64 | 405,139,176.4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58,310,429.64 | 405,139,176.40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持有自用的固定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配套及装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模具等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71,831,365.43 | 20,686,051.24 | 165,614,122.27 | 2,519,750.33 | 44,468,478.00 | 505,119,767.27 |
2、本年增加金额 | 169,817,952.97 | 24,064,506.25 | 52,750,748.92 | 861,181.42 | 9,789,764.50 | 257,284,154.06 |
(1)购置 | - | 112,636.04 | 861,181.42 | 1,449,157.59 | 2,422,975.0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9,817,952.97 | 24,064,506.25 | 52,638,112.88 | 8,260,606.91 | 254,781,179.01 | |
(3)合并范围增加 | ||||||
(4)其他 | 80,000.00 | 80,000.00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0,621,496.38 | - | 48,301,808.52 | 649,114.50 | 27,613,772.30 | 97,186,191.70 |
(1)处置或报废 | - | - | 34,035,111.54 | 335,151.47 | 27,495,089.91 | 61,865,352.92 |
(3)合并范围减少 | 7,003,293.00 | - | 1,210.25 | 313,963.03 | 118,682.39 | 7,437,148.67 |
(3)其他减少 | 13,618,203.38 | 14,265,486.73 | - | 27,883,690.11 | ||
4、年末余额 | 421,027,822.02 | 44,750,557.49 | 170,063,062.67 | 2,731,817.25 | 26,644,470.20 | 665,217,729.63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25,072,547.65 | 2,627,704.23 | 22,618,060.95 | 1,502,823.88 | 24,633,382.93 | 76,454,519.64 |
2、本年增加金额 | 18,255,905.68 | 3,845,061.76 | 12,933,471.10 | 515,615.99 | 4,094,750.98 | 39,644,805.51 |
(1)计提 | 18,255,905.68 | 3,845,061.76 | 12,933,471.10 | 515,615.99 | 4,094,750.98 | 39,644,805.51 |
(2)合并范围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3,488,892.39 | - | 12,724,043.44 | 520,357.42 | 21,683,681.71 | 43,075,661.70 |
(1)处置或报废 | - | - | 12,720,504.22 | 300,435.16 | 21,611,256.98 | 34,632,196.36 |
(2)合并范围减少 | 3,488,892.39 | - | 3,539.22 | 219,922.26 | 72,424.73 | 3,784,778.60 |
(3)其他减少 | 4,658,686.74 | 4,658,686.74 | ||||
4、年末余额 | 35,180,874.20 | 6,472,765.99 | 22,827,488.61 | 1,498,082.45 | 7,044,452.20 | 73,023,663.45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19,959,791.04 | 10,056.88 | 3,556,223.31 | 23,526,071.23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配套及装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模具等其他设备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31,570,114.99 | 21,625.76 | 37,088.40 | 31,628,829.15 | ||
(1)计提 | 31,570,114.99 | 21,625.76 | 37,088.40 | 31,628,829.15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7,988,806.56 | 9,640.01 | 3,272,817.27 | 21,271,263.84 | ||
(1)处置或报废 | 17,988,806.56 | 9,640.01 | 3,242,486.80 | 21,240,933.37 | ||
(2)合并范围减少 | 30,330.47 | 30,330.47 | ||||
4、年末余额 | 33,541,099.47 | 22,042.63 | 320,494.44 | 33,883,636.54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385,846,947.82 | 38,277,791.50 | 113,694,474.59 | 1,211,692.17 | 19,279,523.56 | 558,310,429.64 |
2、年初账面价值 | 246,758,817.78 | 18,058,347.01 | 123,036,270.28 | 1,006,869.57 | 16,278,871.76 | 405,139,176.40 |
②固定资产减值
本公司本期确认了人民币31,628,829.15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OKMQJ0369号、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OKMQJ0370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③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776,048.58 | 304,179.10 | 432,905.85 | 38,963.63 | |
运输设备 | 20,169.47 | 18,130.59 | 1,591.09 | 447.79 | |
模具及其他设备 | 659,107.99 | 606,077.13 | 39,440.08 | 13,590.78 | |
合 计 | 1,455,326.04 | 928,386.82 | 473,937.01 | 53,002.21 |
13、在建工程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在建工程 | 18,034,693.18 | 242,126,081.16 |
工程物资 | 1,548,050.88 | 162,499.33 |
合计 | 19,582,744.06 | 242,288,580.49 |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徽泉为1期项目 | 7,964,318.50 | 7,964,318.50 |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东泉为车间改造 | 10,635,997.23 | 5,511,833.68 | 5,124,163.55 |
山东泉为智能化系统及设备 | 5,368,525.63 | 4,519,469.03 | 849,056.60 |
泉为未来研究院设备 | 5,121,443.16 | 1,024,288.63 | 4,097,154.53 |
合计 | 29,090,284.52 | 11,055,591.34 | 18,034,693.18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徽泉为在建厂房 | 229,051,223.62 | 229,051,223.62 | |
山东泉为车间改造 | 7,612,056.68 | 7,612,056.68 | |
山东泉为智能化系统及设备 | 5,462,800.86 | 5,462,800.86 | |
合计 | 242,126,081.16 | 242,126,081.1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结算书 | 资金来源 |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 工程进度% |
安徽泉为在建厂房 | 272,640,075.57 | 自筹 | 100.00 | 100.00 |
续:
工程名称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金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余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
安徽泉为1期项目 | 229,051,223.62 | 20,561,548.50 | 241,648,453.62 | 7,964,318.50 | |||
合 计 | 229,051,223.62 | 20,561,548.50 | 241,648,453.62 | 7,964,318.50 |
(3)工程物资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材料 | 9,225.00 | 162,499.33 |
尚未安装设备 | 1,631,929.91 | |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93,104.03 | |
合 计 | 1,548,050.88 | 162,499.33 |
14、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8,347,939.11 | 18,347,939.11 | |
2、本年增加金额 | 5,169,547.28 | 14,159,292.04 | 19,328,839.32 |
3、本年减少金额 | 18,254,915.57 | 18,254,915.57 | |
4、年末余额 | 5,262,570.82 | 14,159,292.04 | 19,421,862.86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3,220,629.24 | 3,220,629.24 | |
2、本年增加金额 | 5,848,044.47 | 1,474,822.10 | 7,322,866.57 |
3、本年减少金额 | 7,445,493.44 | 7,445,493.44 | |
4、年末余额 | 1,623,180.27 | 1,474,822.10 | 3,098,002.3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3,639,390.55 | 12,684,469.94 | 16,323,860.49 |
2、年初账面价值 | 15,127,309.87 | 15,127,309.87 |
15、无形资产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专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03,018,494.42 | 2,725,815.60 | 44,356.44 | 105,788,666.46 |
2、本年增加金额 | 874.64 | 579,324.07 | 5,445.52 | 585,644.23 |
(1)购置 | 874.64 | 579,324.07 | 5,445.52 | 585,644.23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322,299.80 | 60,505.93 | 2,382,805.73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2,322,299.80 | 60,505.93 | 2,382,805.73 | |
4、年末余额 | 100,697,069.26 | 3,244,633.74 | 49,801.96 | 103,991,504.96 |
二、累计摊销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专利 | 合计 |
1、年初余额 | 3,126,596.48 | 2,134,088.15 | 6,653.43 | 5,267,338.06 |
2、本年增加金额 | 2,192,136.00 | 274,819.80 | 8,904.84 | 2,475,860.64 |
(1)摊销 | 2,192,136.00 | 274,819.80 | 8,904.84 | 2,475,860.64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658,319.22 | 60,204.44 | 718,523.66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658,319.22 | 60,204.44 | 718,523.66 | |
4、年末余额 | 4,660,413.26 | 2,348,703.51 | 15,558.27 | 7,024,675.04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78,948.05 | 78,948.05 | ||
(1)计提 | 78,948.05 | 78,948.05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78,948.05 | 78,948.05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96,036,656.00 | 816,982.18 | 34,243.69 | 96,887,881.87 |
2、年初账面价值 | 99,891,897.94 | 591,727.45 | 37,703.01 | 100,521,328.40 |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 形成的 | 处置 | |||
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7,665.25 | 67,665.25 | ||
合计 | 67,665.25 | 67,665.25 |
17、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2024.12.31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装修费 | 3,108,571.33 | - | 803,603.42 | 2,304,967.91 | ||
环保工程 | 166,181.94 | - | 104,957.16 | 61,224.78 | ||
服务费 | 37,735.84 | 3,144.65 | 34,591.19 | |||
其他工程 | 2,380,335.72 | 2,881,534.31 | 1,310,666.90 | 3,951,203.13 | ||
合计 | 5,655,088.99 | 2,919,270.15 | 2,222,372.13 | 6,351,987.01 | ——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
信用减值准备 | 4,413,997.69 | 29,426,651.29 | ||
资产减值准备 | 4,811,378.89 | 32,075,859.24 | ||
租赁负债 | 1,764,502.01 | 17,365,666.69 | 2,779,233.35 | 16,679,662.18 |
合计 | 1,764,502.01 | 17,365,666.69 | 12,004,609.93 | 78,182,172.7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125,920.44 | 14,172,802.93 | ||
使用权资产 | 1,544,071.14 | 16,323,860.49 | 2,643,137.91 | 15,127,309.87 |
合计 | 1,544,071.14 | 16,323,860.49 | 4,769,058.35 | 29,300,112.80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6,630,681.35 | 35,154,547.42 |
可抵扣亏损 | 911,278,668.84 | 709,199,433.09 |
合计 | 1,017,909,350.19 | 744,353,980.5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2024.12.31 | 2023.12.31 | 备注 |
2024年度 | 91,327,672.48 | 5,311,634.21 | |
2025年度 | 215,841,165.11 | 98,327,016.80 | |
2026年度 | 36,506,277.87 | 218,159,133.02 | |
2027年度 | 291,386,471.05 | 36,818,852.87 | |
2028年度 | 276,217,082.33 | 350,582,796.19 | |
合计 | 911,278,668.84 | 709,199,433.09 | ——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026,548.68 | |
合计 | 1,026,548.68 |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票据融资 | 7,386,579.77 | |
保证借款 | 109,500,000.00 | 100,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80,000,000.00 | |
银行借款利息 | 14,368.75 | 1,980,204.47 |
合计 | 109,514,368.75 | 189,366,784.24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5年7月31日,借款利率为10%,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之子公司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向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路支行借款9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7日,借款利率为4.95%,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1、应付账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材料款 | 126,864,223.50 | 143,747,098.32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6,626,202.34 | 13,284,776.84 |
应付加工费及其他 | 14,940,572.46 | 6,303,089.29 |
合计 | 148,430,998.30 | 163,334,964.4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3,975,052.38 | 材料款 |
江阴市烨佳铝业有限公司 | 4,975,956.94 | 材料款 |
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 | 4,659,350.08 | 材料款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192,802.40 | 材料款 |
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2,879,310.64 | 材料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宁波世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10,003.22 | 材料款 |
上海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44,036.69 | 装修款 |
合计 | 34,536,512.35 | —— |
22、合同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合同负债 | 20,343,150.03 | 50,447,977.73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 ||
合计 | 20,343,150.03 | 50,447,977.73 |
(1)分类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 | 20,343,150.03 | 50,447,977.73 |
合计 | 20,343,150.03 | 50,447,977.73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418,750.44 | 62,117,348.31 | 60,875,593.56 | 8,660,505.1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3,623.00 | 4,547,698.97 | 4,556,258.57 | 65,063.40 |
三、辞退福利 | 4,647,732.31 | -164,404.12 | 4,030,604.06 | 452,724.13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140,105.75 | 66,500,643.16 | 69,462,456.19 | 9,178,292.72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339,064.82 | 53,522,920.79 | 52,334,569.45 | 8,527,416.16 |
2、职工福利费 | 5,389,768.40 | 5,327,213.40 | 62,555.00 | |
3、社会保险费 | 45,334.00 | 2,104,765.79 | 2,114,156.19 | 35,943.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620.00 | 1,888,856.28 | 1,898,160.13 | 35,316.15 |
工伤保险费 | 714.00 | 212,117.63 | 212,204.18 | 627.45 |
生育保险费 | 3,791.88 | 3,791.88 | ||
4、住房公积金 | 24,725.00 | 967,913.00 | 961,268.00 | 31,37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626.62 | 131,980.33 | 138,386.52 | 3,220.43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418,750.44 | 62,117,348.31 | 60,875,593.56 | 8,660,505.1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1,392.00 | 4,364,148.00 | 4,372,454.90 | 63,085.10 |
2、失业保险费 | 2,231.00 | 183,550.97 | 183,803.67 | 1,978.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3,623.00 | 4,547,698.97 | 4,556,258.57 | 65,063.40 |
24、应交税费
税项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值税 | 3,332,618.37 | 1,054,051.56 |
企业所得税 | 2,993,356.73 | 180,342.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5,779.63 | 34,118.69 |
教育费附加 | 111,467.78 | 20,471.21 |
地方教育附加 | 74,311.85 | 13,647.47 |
印花税 | 54,420.72 | 241,800.57 |
环保税 | 1,175.31 | |
个人所得税 | 750.00 | 76,912.02 |
房产税 | 1,249,514.48 | 1,076,073.1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425,890.95 | 1,021,542.19 |
水利建设基金 | 575.88 | |
合计 | 8,428,686.39 | 3,720,134.44 |
25、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利息 | 9,782,013.8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53,971,955.61 | 208,717,437.69 |
合计 | 363,753,969.49 | 208,717,437.69 |
(1)应付利息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782,013.88 | |
合计 | 9,782,013.88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设备工程款 | 145,925,986.26 | 124,326,721.71 |
借款 | 99,725,251.17 | 59,416,289.58 |
应付往来款 | 98,142,922.63 | 19,401,595.07 |
应付水电费 | 956,855.36 | 1,916,901.27 |
备用金 | 580,863.79 | |
押金保证金 | 102,000.00 | 203,760.00 |
应付运费 | 48,089.64 | |
其他 | 9,118,940.19 | 2,823,216.63 |
合计 | 353,971,955.61 | 208,717,437.69 |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108,264,287.41 | 设备工程款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23,819,060.24 | 往来款 |
南通佳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318,033.33 | 借款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6,119,916.20 | 设备工程款 |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设备工程款 |
合计 | 158,121,297.18 | ——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7) | 30,158,690.28 | 20,601,948.2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28) | 5,377,224.48 | 7,632,056.8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29) | 241,500.00 | 1,388,835.64 |
合计 | 35,777,414.76 | 29,622,840.75 |
27、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待转销项税额 | 5,152,054.96 | 10,849,137.79 |
未终止确认票据 | 17,540,896.80 | 8,245,972.78 |
合计 | 22,692,951.76 | 19,095,110.57 |
28、长期借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抵押借款 | ||
抵押及担保借款 | 79,900,000.00 | 99,900,000.00 |
保证借款 | 403,535.74 | |
银行借款利息 | 158,690.28 | 198,412.5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5 | 30,158,690.28 | 20,601,948.24 |
合计 | 49,900,000.00 | 79,900,000.00 |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借款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借款利率为6.50%,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安路西侧、清泉鲁北侧、长江七路东侧年产2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产品建设项目1号楼、2号楼、3号楼房产提供抵押。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五、52。
29、租赁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租赁付款额 | 21,835,308.73 | 16,790,234.7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964,708.19 | 961,684.99 |
小计 | 17,870,600.54 | 15,828,549.7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25) | 5,377,224.48 | 6,780,944.41 |
合计 | 12,493,376.06 | 9,047,605.31 |
30、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融资租赁 | 241,500.00 | 1,449,000.00 |
应付分期购入固定资产余额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0,164.36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五、25) | 241,500.00 | 1,388,835.64 |
合计 | - | - |
31、预计负债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未决诉讼 | 28,947,537.33 | 2,100,000.00 |
对外提供担保 | 466,260.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1,727,082.00 | 781,432.25 |
合计 | 31,140,879.33 | 2,881,432.25 |
32、递延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8,380,826.68 | 337,200.00 | 5,483,818.62 | 53,234,208.06 | ||
合计 | 58,380,826.68 | 337,200.00 | 5,483,818.62 | 53,234,208.06 | ——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 45,348.84 | 41,860.47 | 3,488.37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526,756.81 | 526,756.81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徽泉为土地补助 | 17,442,971.03 | 354,171.96 | 17,088,799.07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硅异质结电池和组件全自动产线项目基础建设扶持资金 | 40,365,750.00 | 4,527,000.00 | 35,83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设备奖补 | 337,200.00 | 34,029.38 | 303,170.6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8,380,826.68 | 337,200.00 | 5,483,818.62 | 53,234,208.06 | —— |
33、股本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减 | 2024.12.31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回购股票 | 小计 |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减 | 2024.12.31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回购股票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20,000.00 | 160,020,000.00 |
34、资本公积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股本溢价 | 455,943,435.21 | 455,943,435.21 | ||
合计 | 455,943,435.21 | 455,943,435.21 |
35、盈余公积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法定盈余公积 | 29,846,242.40 | 29,846,242.40 | ||
合计 | 29,846,242.40 | 29,846,242.40 |
36、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9,153,521.69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9,153,521.6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8,638,916.5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7,792,438.19 |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6,255,900.99 | 252,097,084.23 | 1,138,892,211.21 | 1,085,283,625.61 |
其他业务 | 6,099,336.84 | 5,676,960.90 | 26,589,539.97 | 13,688,304.58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计 | 222,355,237.83 | 257,774,045.13 | 1,165,481,751.18 | 1,098,971,930.19 |
(2)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行业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橡胶和塑料制品 | 58,691,228.43 | 49,013,807.42 | 476,375,133.37 | 420,706,518.82 |
汽车配件 | 536,634,352.88 | 531,939,368.86 | ||
光伏组件 | 153,571,020.08 | 195,399,464.14 | 125,882,724.96 | 132,637,737.93 |
光伏代加工业务 | 3,519,640.32 | 6,698,847.54 | ||
分布式电站电费 | 474,012.16 | 984,965.13 | ||
合 计 | 216,255,900.99 | 252,097,084.23 | 1,138,892,211.21 | 1,085,283,625.61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内销 | 182,534,833.75 | 226,149,548.20 | 808,145,906.00 | 803,551,461.36 |
外销 | 33,721,067.24 | 25,947,536.03 | 330,746,305.21 | 281,732,164.25 |
合 计 | 216,255,900.99 | 252,097,084.23 | 1,138,892,211.21 | 1,085,283,625.61 |
(4)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 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建造 | 提供劳务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16,255,900.99 | 216,255,900.99 | ||
合 计 | 216,255,900.99 | 216,255,900.99 |
38、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5,770.59 | 921,630.50 |
教育费附加 | 162,664.50 | 468,337.50 |
地方教育附加 | 108,442.99 | 312,224.99 |
印花税 | 113,855.79 | 1,136,386.3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房产税 | 2,750,365.83 | 1,370,413.93 |
土地使用税 | 1,426,023.06 | 1,137,915.75 |
其他 | 22,009.94 | 6,331.71 |
合计 | 4,859,132.70 | 5,353,240.68 |
39、销售费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5,519,210.29 | 6,917,974.58 |
服务费 | 2,977,834.54 | 4,713,176.50 |
招待费 | 501,967.07 | 1,567,866.91 |
差旅费 | 497,865.47 | 906,099.91 |
广告展览费 | 1,691,157.86 | 1,261,541.83 |
办公费 | 301,010.09 | 674,082.73 |
其他 | 1,451,347.51 | 1,293,678.09 |
合计 | 12,940,392.83 | 17,334,420.55 |
40、管理费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31,246,932.92 | 59,011,011.12 |
折旧及摊销 | 22,642,286.04 | 21,024,825.26 |
办公费及租赁费 | 5,457,350.07 | 20,871,586.82 |
中介费 | 1,341,834.16 | 1,993,431.31 |
招待费 | 1,737,995.45 | 3,991,295.93 |
水电费 | 1,588,598.57 | 2,652,520.93 |
差旅费 | 1,206,987.17 | 2,027,378.08 |
其他 | 16,119,942.75 | 21,599,913.06 |
合计 | 81,341,927.13 | 133,171,962.51 |
41、研发费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直接投入 | 851,410.70 | 14,923,940.21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6,815,843.77 | 13,949,392.87 |
折旧与摊销 | 5,338,044.29 | 3,559,528.13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其他 | 718,993.22 | 2,841,959.99 |
合计 | 13,724,291.98 | 35,274,821.20 |
42、财务费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费用 | 23,913,737.30 | 20,240,347.92 |
减:利息收入 | 17,839.08 | 1,745,956.33 |
汇兑损益 | -431,196.06 | 338,037.74 |
手续费 | 145,533.97 | 2,760,960.05 |
现金折扣 | -997,112.59 |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1,069,501.56 | 6,089,139.85 |
其他费用 | 429,135.28 | 1,252,388.00 |
合计 | 25,108,872.97 | 27,937,804.64 |
43、其他收益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5,743,991.04 | 5,802,168.0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5,859.07 | 43,491.88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999,957.42 | |
增值税及附加税减免 | 654,950.00 | |
合计 | 5,779,850.11 | 8,500,567.32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44、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32,525.5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366,044.61 | 28,682,949.62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99,142.00 | |
合计 | 9,465,186.61 | 22,750,424.04 |
45、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94,918.99 | 10,090.15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727,340.46 | -1,058,396.09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1,222,975.11 | -3,732,259.75 |
合计 | 590,553.64 | -4,780,565.69 |
46、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26,226,755.45 | -19,407,397.09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527,741.87 | -2,100,000.0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1,628,829.15 | -27,519,826.35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1,148,695.37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78,948.05 | |
合计 | -69,610,969.89 | -49,027,223.44 |
47、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345,833.39 | 34,471,570.55 |
其中:使用权资产 | 36,951,547.64 | |
固定资产 | 345,833.39 | -2,479,977.09 |
合计 | 345,833.39 | 34,471,570.55 |
48、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款项 | 2.32 | ||
盘盈利得 | 80,000.00 | 80,000.00 | |
债务豁免 | 1,450,000.00 | 1,450,000.00 | |
其他 | 1,203,642.88 | 49,189.83 | 1,203,642.88 |
合 计 | 2,733,642.88 | 49,192.15 | 2,733,642.88 |
49、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25,498,868.08 | 25,498,868.08 | |
违约金 | 10,167,110.66 | 8,100,000.00 | 10,167,110.66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滞纳金 | 421,204.41 | 520,910.60 | 421,204.41 |
赔款 | 280,000.00 | ||
盘亏损失 | 101,138.51 | 6,194.69 | 101,138.51 |
罚款支出 | 80,000.00 | 1,625,000.00 | 8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1,916.89 | 623,813.71 | 21,916.89 |
对外捐赠支出 | 4,000.00 | 10,000.00 | 4,000.00 |
其他 | 200,285.03 | 660,895.14 | 200,285.03 |
合计 | 36,494,523.58 | 11,826,814.14 | 36,494,523.58 |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93,356.73 | 1,234,529.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85,217.07 | 13,926,576.62 |
合计 | 9,978,573.80 | 15,161,106.2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0,583,851.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5,145,962.9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963,091.7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93,356.7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8,542.9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000,237.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9,689.1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080,143.83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288.53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1,811,326.15 |
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调整 | |
其他 | -26,499,446.43 |
所得税费用 | 9,978,573.80 |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转让爱派客鞋业有限公司股权款 | 58,976,800.00 | |
转让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款 | 39,981,500.00 | 41,620,000.00 |
转让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 | 7,435,000.00 | |
转让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款 | 2,602,187.00 | |
转让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 | 5,774,800.00 | |
转让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股权款 | 18,120,000.00 | |
转让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款 | 18,500,000.00 | |
合 计 | 92,413,487.00 | 100,596,800.00 |
(2)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安徽泉为工厂建设总包工程款 | 229,056,831.70 | |
山东泉为工厂建设总包工程款 | 2,185,117.50 | 188,332,882.50 |
合 计 | 2,185,117.50 | 417,389,714.20 |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往来款 | 172,865,939.85 | 38,167,721.35 |
政府补助 | 634,394.77 | 18,532,704.31 |
银行利息收入 | 39,248.02 | 1,707,509.21 |
其他收现营业外收入 | 11,478.46 | 3,227.47 |
受限货币资金解限 | 32,714.20 | 1,639,065.04 |
保证金及备用金 | 5,240,356.91 | 6,624,230.36 |
合计 | 178,824,132.21 | 66,674,457.74 |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付现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 24,579,435.63 | 53,783,709.51 |
手续费 | 125,126.72 | 411,897.46 |
支付计入成本的租金 | 0.00 | 232,041.27 |
支付保证金 | 1,725,582.00 | 8,773,311.00 |
其他支付营业外支出 | 444,253.38 | 1,697,961.29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支付的各项往来款 | 174,301,492.49 | 23,966,327.58 |
合计 | 201,175,890.22 | 88,865,248.11 |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期新增子公司期初现金 | 2,382,228.94 | |
合 计 | 2,382,228.94 |
(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保理融资 | 26,260,451.27 | |
企业借款 | 30,000,000.00 | 178,28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204,540,451.27 |
(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其他借款利息 | 754,720.00 | 633,900.21 |
支付租赁款 | 5,411,706.46 | 54,049,038.07 |
企业借款借款 | 4,000,000.00 | 125,023,000.00 |
融资租赁利息 | 2,862,082.53 | |
合计 | 13,028,508.99 | 179,705,938.28 |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70,562,425.55 | -167,586,384.03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590,553.64 | 4,780,565.69 |
资产减值损失 | 69,610,969.89 | 49,027,223.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644,805.51 | 67,649,458.3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322,866.57 | 35,352,782.23 |
无形资产摊销 | 2,475,860.64 | 2,657,410.0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22,372.13 | 6,904,378.23 |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4,694.89 | -34,471,570.5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808.01 | 623,813.7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983,238.86 | 26,329,487.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65,186.61 | -22,750,424.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30,919.94 | 11,788,368.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5,702.87 | 2,138,208.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043,362.70 | -13,070,335.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036,355.90 | -65,555,654.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036,277.30 | 182,424,701.05 |
其他 | -4,157,277.22 | 290,787.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41,003.33 | 86,532,816.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27,733.76 | 9,796,222.3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796,222.35 | 65,436,688.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68,488.59 | -55,640,465.77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 目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2,431,987.00 |
其中: | |
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435,000.00 |
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602,187.00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5,774,800.00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18,120,000.00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8,5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42,561.86 |
项 目 | 金额 |
其中: | |
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7.50 |
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7,085.39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54,978.20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130,879.94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79,540.83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9,981,500.00 |
其中: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9,981,5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1,970,925.14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现金 | 6,727,733.76 | 9,796,222.35 |
其中:库存现金 | 19,718.84 | 175,757.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08,014.92 | 9,620,46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27,733.76 | 9,796,222.3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263,317.31 | 4,263,317.31 | 冻结 |
应收账款 | 158,235.46 | 156,191.22 | 融资租赁质押 |
固定资产 | 183,786,873.24 | 160,147,366.21 | 借款抵押、查封 |
固定资产 | 203,349,387.74 | 194,967,251.92 | 查封 |
固定资产 | 100,666,076.09 | 58,084,603.26 | 抵押、查封 |
无形资产 | 63,451,657.52 | 60,094,810.59 | 借款抵押、查封 |
无形资产 | 37,245,411.74 | 35,941,845.41 | 查封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使用权资产 | 14,159,292.04 | 12,684,469.94 | 融资租赁抵押 |
持有待售资产 | 13,618,203.38 | 8,959,516.64 | 借款抵押 |
合计 | 620,698,454.52 | 562,401,549.50 | —— |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2,678.46 | 7.1884 | 91,137.84 |
欧元 | 777.56 | 7.5257 | 5,851.68 |
港元 | 0.58 | 0.9260 | 0.54 |
55、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84,518.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069,501.5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1,231,379.81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086,160.93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收入 | 1,231,379.81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相关收入 |
六、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直接投入 | 851,410.70 | 14,923,940.21 |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6,815,843.77 | 13,949,392.87 | ||
折旧与摊销 | 5,338,044.29 | 3,559,528.13 | ||
其他 | 718,993.22 | 2,841,959.99 | ||
合 计 | 13,724,291.98 | 35,274,821.20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4户,减少9户。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福建省莆田市 | 福建省莆田市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 | 30,950,000.00 | 东莞市 | 东莞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东莞市 | 东莞市 | 贸易 | 68.40 | 设立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0,000.00 | 安徽省泗县 | 安徽省泗县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6,000,000.00 | 枣庄市 | 枣庄市 | 制造业 | 3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35.00 | 设立 | |
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枣庄市 | 枣庄市 | 电力供应 | 3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枣庄市 | 枣庄市 | 工程建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安徽省泗县 | 安徽省泗县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广东泉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珠海市 | 珠海市 | 商业服务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泉为米同壹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试验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8,523,805.41 | 66,862,517.49 |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132,081,122.42 | -87,794,532.60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3,781,014.14 | 333,090,987.64 | 396,872,001.78 | 199,293,075.62 | 18,170,020.87 | 217,463,096.49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8,611,351.92 | 342,070,961.95 | 520,682,313.87 | 522,143,569.86 | 126,586,735.15 | 648,730,305.01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993,298.07 | 330,966,436.43 | 353,959,734.50 | 118,248,961.64 | 17,442,971.03 | 135,691,932.67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0,914,553.49 | 389,833,743.11 | 600,748,296.60 | 405,747,887.27 | 124,214,055.31 | 529,961,942.58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218,486.52 | -38,858,896.54 | -38,858,896.54 | 50,918,514.74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6,979,521.82 | -198,834,345.16 | -198,834,345.16 | 19,389,968.36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子公司名称 | 上期发生额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696,843.69 | -5,696,843.69 | 13,927,504.95 |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6,472,743.78 | -60,286,388.01 | -60,286,388.01 | 5,193,384.83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取得的股权比例(%)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28日 | 工商变更及移交经营管理权 | 100.00 | - | - | -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目 |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合并成本 |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 |
3. 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8,500,000.00 | 100.00 | 转让股权 | 2024年10月31日 | 收51%股权对价款并移交经营管理权 | 5,149,713.68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 | 18,120,000.00 | 100.00 | 转让股权 | 2024年10 | 收51%股权对价款 | 3,153,007.00 |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材有限公司 | 月31日 | 并移交经营管理权 |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5,774,800.00 | 100.00 | 转让股权 | 2024年10月31日 | 收51%股权对价款并移交经营管理权 | 578,834.00 |
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435,000.00 | 100.00 | 转让股权 | 2024年8月31日 | 收51%股权对价款并移交经营管理权 | 516,047.63 |
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602,187.00 | 100.00 | 转让股权 | 2024年8月31日 | 收51%股权对价款并移交经营管理权 | 380,421.47 |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子公司广州国立云塑智慧有限公司2024年6月17日注销,肇庆汇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注销,东莞市国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注销,广东国立云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8日注销。
(1)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
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1月10日 | 5000万元 | |
广东泉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4月7日 | 500万元 | |
上海泉为米同壹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2月22日 | 3000万元 |
5.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08,337.18 | -5,932,525.5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08,337.18 | -5,932,525.58 |
八、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 45,348.84 | 41,860.47 | 3,488.37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526,756.81 | 526,756.81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徽泉为土地补助 | 17,442,971.03 | 354,171.96 | 17,088,799.07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硅异质结电池和组件全自动产线项目基础建设扶持资金 | 40,365,750.00 | 4,527,000.00 | 35,83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设备奖补 | 337,200.00 | 34,029.38 | 303,170.6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8,380,826.68 | 337,200.00 | 5,483,818.62 | 53,234,208.06 | ——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 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 | 41,860.47 | 41,860.4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526,756.81 | 182,352.8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2016年度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资助 | 22,280.3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安徽泉为土地补助 | 354,171.96 | 265,628.9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硅异质结电池和组件全自动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 | 4,527,000.00 | 4,527,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设备奖补 | 34,029.3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稳岗就业补贴 | 12,706.50 | 79,686.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广东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9,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道滘镇人才引进培养补贴 | 49,25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东莞市财政局道滘分局数字财政批量转账户基层高校毕业生补贴等8项补贴 | 598.45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1,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道滘镇人才引进补助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 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莞市财政局道滘分局2023年10月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 | 4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巴南区2022年1-12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 41,510.98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落户奖励 | 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24年境外展会项目补助资金 | 181,363.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度“小升规”奖励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2,602.92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吸纳促进就业奖励 | 2,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宿州赛区地方赛暨2024年宿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743,991.04 | 5,802,168.02 | —— | ——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等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贷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得2家国内银行提供最高为人民币10,9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0.00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09,514,368.75 | 109,514,368.75 | |||
应付账款 | 109,201,746.38 | 37,280,675.60 | 818,959.95 | 1,129,616.37 | 148,430,998.30 |
其他应付款 | 181,487,946.26 | 166,236,377.35 | 6,047,632.00 | 200,000.00 | 353,971,955.61 |
长期借款 | 30,158,690.28 | 49,900,000.00 | 80,058,690.28 | ||
合计 | 430,362,751.67 | 253,417,052.95 | 6,866,591.95 | 1,329,616.37 | 691,976,012.94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89,366,784.24 | 189,366,784.24 | |||
应付账款 | 153,206,259.05 | 1,125,633.63 | 5,661,281.73 | 3,341,790.04 | 163,334,964.45 |
其他应付款 | 187,481,104.73 | 15,849,392.00 | 5,186,929.96 | 200,011.00 | 208,717,437.69 |
长期借款 | 20,601,948.24 | 30,000,000.00 | 49,900,000.00 | 100,501,948.24 | |
合计 | 550,656,096.26 | 46,975,025.63 | 60,748,211.69 | 3,541,801.04 | 661,921,134.62 |
十、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5,000.00 | 10.00 | 22.00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褚一凡。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六、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不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六、5.“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30%的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褚一凡 | 董事、实际控制人 |
邵鉴棠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自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杨娜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自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监事 |
杨锋 | 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邵鉴棠之妻杨娜之兄 |
甄永泰 | 董事 |
张慧 | 董事 |
张庆峰 | 董事 |
胡金霞 | 董事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杨勇 | 董事 |
卞水明 | 独立董事 |
邹育飞 | 独立董事 |
王秀峰 | 独立董事 |
李会 | 监事会主席 |
吴姣艳 | 监事 |
雷心跃 | 总经理 |
关欣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徐珍英 | 财务总监 |
李森 | 报告期内曾任职董事、副总经理 |
胡馨斓 | 报告期内曾任职董事、副总经理 |
陈颂琛 | 报告期内曾任职董事 |
施雁红 | 报告期内曾任职董事 |
文碧 | 报告期内曾任职独立董事 |
张贵明 | 报告期内曾任职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CHIWNYETSEONG | 报告期内曾任职副总经理 |
张华 | 报告期内曾任职监事 |
褚衍玲 | 实控人之母 |
尤鸿志 | 实控人之母担任高管的企业的董事会秘书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珠海唐一科技有限公司 | 杨勇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杨锋施加重大影响 |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杨锋担任董事长,邵鉴棠担任董事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黄山朴蔓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宣城海螺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间接投资控制的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实控人之父持股79.45%、之母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邵鉴棠曾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邵鉴棠曾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杨娜曾担任董事、总经理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杨锋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褚一凡持有99%出资额,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持有1%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期报告期内曾经的子公司 |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94,197.14 | 869,706.59 |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设备及材料 | 63,138,763.53 | |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476,948.40 | |
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660.38 | |
宣城海螺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0,243.36 | |
东莞市富兴鞋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6,106.19 | |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 购车款 | 163,716.82 | |
褚衍玲 | 代采购材料 | 330,000.00 | |
尤鸿志 | 借款利息 | 27,600.00 | |
合计 | —— | 2,594,197.14 | 63,212,848.47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76,249.56 | 36,543,495.65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办公家具 | 82,779.00 | |
黄山朴蔓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24,840.00 | |
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18,390.42 | |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37,443.98 | |
东莞市富兴鞋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67,066.97 | |
肇庆智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548,230.09 | |
合计 | —— | 28,459,028.56 | 44,239,467.11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东莞市富兴鞋材有限公司 | 厂房 | 39,561.39 |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东莞市京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厂房 | 1,622,939.10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4000万元 | 2023/10/24 | 2025/4/28 | 否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2023/10/24 | 2025/4/28 | 否 |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96万元 | 2022/3/31 | 2025/3/31 | 否 |
说明1: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股权质押为本公司对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2025年3月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归还借款6,925,962.52元,还款后本公司对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3,074,037.48元。
说明2: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28日,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立能源”)与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担保”)签订中盈最担授字第016号《最高额担保授信服务合同》,中盈担保为粤立能源与华夏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陆百万元,提供担保服务期限为叁年零个月(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自主债权人实际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期限以主债权人发放融资款项的借款借据或其他凭证为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志良、戴晋飞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褚一凡 | 1000万元 | 2024/4/16 | 2025/7/15 | 否 |
褚一凡 | 1000万元 | 2024/4/17 | 2025/7/15 | 否 |
褚一凡 | 1000万元 | 2024/4/18 | 2025/7/15 | 否 |
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0万元 | 2024/5/8 | 2025/5/7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32,014,7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985,3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29,264,7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785,3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45,940,0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50,0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277,312.48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150,0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褚一凡 | 350,0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
褚一凡 | 7,249,900.00 | 未约定借款期限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74.11万元 | 575.95万元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 15,888,362.51 | 794,418.13 | ||
应收账款 |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822,630.15 | 191,131.51 | ||
应收账款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3,007,315.82 | 300,731.58 | ||
其他应收款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63,476.26 | 463,476.26 | 1,993,425.19 | 1,993,425.19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唐纳安科技有限公司 | 323,435.89 | 323,435.89 |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唐一科技有限公司 | 39,981,500.00 | 1,999,075.00 | ||
其他应收款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93,540.27 | 4,677.01 | ||
其他应收款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5,450.73 | 7,772.54 | ||
其他应收款 | 甄永泰 | 2,666.80 | 133.34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823,049.39 | |
应付账款 |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 | 185,000.00 | |
应付账款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29,346.44 | |
其他应付款 | 褚一凡 | 7,610,103.93 | 4,871.00 |
其他应付款 | 李森 | 597.27 | 5,360.22 |
其他应付款 | 关欣 | 9,552.81 | |
其他应付款 | 李会 | 1,808.00 | |
其他应付款 | 吴姣艳 | 2,801.1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徐珍英 | 11,413.02 | |
其他应付款 | 张华 | 490.00 | |
其他应付款 | 张慧 | 2,813.48 | |
其他应付款 | 张庆峰 | 902.00 | |
其他应付款 | 甄永泰 | 17,768.36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 | 1,010,682.00 | 1,010,682.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73,885,348.95 | 74,421,809.85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5,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汇银鑫贸易有限公司 | 35,8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90,964.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2,365,172.60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32,984,703.83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670,646.99 | |
其他应付款 |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72,09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487,312.48 | |
合同负债 |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037,166.48 | 47,413,416.04 |
合同负债 |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8,495.58 |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经营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3,643,972.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8,479,193.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8,772,000.00 |
以后年度 |
合计 | 40,895,165.00 |
2.或有事项
(1)2020年7月24日,控告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霞、曾永红、何煦、薛志文、邓子伏收到东莞市公安局道滘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受案回执,受理控告人报称的周松华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控告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控告事项: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周松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周松华在担任东莞腾云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巨大的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初步估算犯罪金额至少人民币14730197.22元。
事实与理由:
①恶意放弃债权,违规承担债务,将合资公司东莞腾云公司的财产权益窃取后输送到腾云智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a.隐瞒真相,与中科星微公司签订三方交易合同。
2019年8月1日,周松华代表东莞腾云公司与中科星微公司,签订《国立腾云代理协议》(合同编号:2019zk0801),由中科星微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的东莞、惠州区域总经销,8月15日,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815001),中科星微公司向东莞腾云公司采购总价2575800元的产品。周松华指使何忠镇代表深圳腾云公司与陈灏,分别于2019年9月2日、9月21日、9月23日签订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zk090201、2019zk092101、2019zk092301),深圳腾云公司向中科星微公司分别购买总价3800万元的超级宝宝、总价1240万元的超声波驱虫器、总价98.4万元的超人一和慧读器。紧跟其后,周松华分别于2019年9月6日、9月22日、9月25日,与陈灏签订四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906001、GL20190906002、GL20190922001、GL20190925001),中科星微公司分别向东莞腾云公司购买总价3600万元的超级宝宝、总价1200万元的超声波驱虫器、总价94.8万元的超人一和慧读器。周松华利用东莞腾云公司、中科星微公司、深圳腾云公司,达成三方交易,深圳腾云公司才是上述产品的最终买家,但其一直隐瞒此事实。
②系统外生产超级宝宝,只出货未收货款,在外私帐收取货款。
2019年8月份,周松华开始安排生产线生产中科星微公司的订单,其他订单都录入公司的金蝶系统进行生产安排,唯独超级宝宝的订单,一直拒绝录入系统,都是通过口头向生产车间下达生产指令。此举令时任生产副总经理黄立钢十分的不解和反对,其在十月中下旬通知停止生产超级宝宝四天,直接导致其与周松华的矛盾激化,被迫在十月底离开东莞腾云公司。2019年11月份,智慧时空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阮敏、惠听慧典公司的胡姓员工分别到公司寻找何忠镇要求提货,均称自己才是超级
宝宝的实际买家。东莞腾云公司才知道中科星微公司并不是超级宝宝的真正货主。因二人未提供合同及付款记录,邓子伏拒绝让二人提货,但二人均称自己公司已经将货款转账到法定代表人周松华的私人账户。从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东莞腾云公司向中科星微公司供货共计人民币5997035元,其中双方已经对账的货款为3282565元、已回签送货单但未对账的货款为1730614元、未回签送货单且未对账的货款为983856元。公司多次向中科星微公司催讨货款,而中科星微公司仅转账37万元给东莞腾云公司,尚拖欠货款5627035元,东莞腾云公司11月底停止中科星微公司订单的生产和供货。
③未经公司同意,恶意放弃债权,违规承担债务。
在中科星微公司严重拖欠货款的情况下,周松华未与其他董事协商及末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自己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私自与陈灏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11月25日,签订《合作备忘录》、《解除购销合同协议书》(周松华在二份文件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免除中科星微公司因违约所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进一步解除双方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906001、GL20190922001、GL20190925001)。2019年12月11日,周松华再次未与其他董事协商及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其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私自与陈灏签订二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该二份文件仅有周松华本人的签名、捺指印),承诺由东莞腾云公司承担深圳腾云公司拖欠中科星微公司有关购销合间(2019zk082301、2019zk090201、2019zk092301)已最终结算的货款,共计人民币3008894.22元。
④隐瞒设备财产性质,恶意抬高转让价格,侵吞东莞腾云公司巨额资金
a.隐瞒真相,高价转卖何煦用于实物出资的设备。
2018年,何煦为了突破自身企业发展瓶颈,以设备入股东莞腾云公司。从2018年11月份开始,何煦把自己工厂的设备分三批从东莞市塘厦镇搬运到东莞腾云公司的厂房,行政总监常运迪作为清点的总负责人,清点完毕后,将一份设备详细清单交给周松华。2019年1月份,何煦正式到东莞腾云公司上班,担任负责技术管理的副总经理。2019年3月15日,何煦与周松华签订一份《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由周松华为何煦代为认筹持有368万元股份。2019年九月份,何煦感觉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根本没有达到周松华事先允诺的效益,就向周松华提出拿钱或者搬走设备退股,但遭到周松华的拒绝,甚至将其辞退。何煦经过几个月的抗争后,在公司其他董事的多次协调后,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确认何煦的股东身份,占6%股份,认缴600万元,实缴360万元。在协调此次股权代持纠纷过程中,公司其他股东、董事要求何煦确认用于出资入股的设备及其价格,何煦出具那份设备清单及折旧后的价格。众人才得知何煦用于出资入股的设备,折价后仅为人民币3642174.24元。但这些设备搬运到公司厂房后,周松华声称这些设备是深圳腾云公司出售给东莞腾云公司,分别在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月22日,签订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181119001SB、20181126001SB、20190121001SMT),双方签字代表是周松华和周波,由深圳腾云公司将何煦的设备参杂其他设备,分别以7610412元、4467630.96元、1118184.32元(总计13196227.28元),销售给东莞腾云公司,东莞腾云公司已支付全额货款。在此次交易中,周松华隐瞒案涉设备的真实来源(是何煦实物投资)及真实价格(实际价格仅为364万多元),利用自己东莞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未经董事会同意或股东会决议批准,
擅自与自己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深圳腾云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进行关联交易,隐瞒的设备真正性质,恶意抬高设备价格,非法占有东莞腾云公司资金高达9554053.04元。b.隐瞒真相,高价转卖邹伟光用于实物出资的设备。2019年5月6日,周松华代表东莞腾云公司与深圳腾云公司(签名人为周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0425001SB),东莞腾云公司向深圳腾云公司购买包括二台CNC数控机床、一台精雕机、三台火花机等一批设备,总价3217250元。据罗聪介绍,该批设备是在2019年五月份,邹伟光从长安镇搬运到公司的一楼厂房。在安装调试好后,其与黄立钢、财务经理梁梅、模具主管王志荣以及邹伟光的员工一起清点设备情况。后来,邹伟光入职公司,担任模具部技术主管。2019年12月23日,邹伟光承认自己是《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0425001SB)所有设备的原所有权人,是其用设备资产形式入股东莞腾云公司,设备折价105万元,以每股3元的价格,由周松华代持35万股公司股份在此次交易中,周松华隐瞒案涉设备的真实来源(是邹伟光实物投资)及真实价格(实际价格仅为105万元),利用自己东莞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未经董事会同意或股东会决议批准,擅自与自己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深圳腾云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进行关联交易,恶意抬高设备价格,非法占有东莞腾云公司资金高达2167250元。
因国立腾云原股东周松华涉嫌利用作为国立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侵占国立腾云资产,国立腾云及其他股东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于2020年10月22日以周松华涉嫌虚假出资罪立案。截至本期末,尚处于刑侦阶段。
(2)2022年2月28日,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收到东莞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控告请求:
①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黎财顺、东莞市顺添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泰杰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②帮助控告人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9422569.12元。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能源公司”)是控告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供应链管理及各类货物的销售贸易。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黎财顺实控的深圳泰杰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客
户”,以下简称为“深圳泰杰丰”)与国立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食用玉米淀粉,并要求采用月结方式付款,要求国立能源公司给予30天、45天、60天不等的付款账期。与此同时,黎财顺又以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即东莞市顺添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以下简称为“东莞顺添公司”)与国立能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国立能源公司供应同等数量的玉米淀粉,并要求国立能源公司先付款后发货,货物则由东莞顺添公司直接向深圳泰杰丰公司交付。在此期间,东莞顺添公司先向国立能源公司收取货款,然后伪造物流运输单据等货物交付证明,再由深圳泰杰丰公司谎称已经收到货物,东莞顺添公司和深圳泰杰丰公司并无任何实物交割,纯属虚假交付。后与国立能源公司对账,欺骗国立能源公司。2021年3月,深圳泰杰丰公司累计欠国立能源公司货款达1000余万后,就以没钱支付为由,未再向国立能源公司支付货款。
截至本期末本案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3)2021年7月12日,国立科技与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求鑫”)签订商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深圳求鑫向国立科技提供供应链管理应收金融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国立科技需在协议签订的3日内预付商务服务费1,500,000.00元。由于深圳求鑫提供的供应链管理应收金融咨询服务无法满足国立科技的需求,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深圳求鑫应退还国立科技预付款项1,500,000.00元,截至期末,国立科技尚未收到深圳求鑫退还款项,2021年8月19日国立科技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10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04民初5243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后因深圳求鑫涉嫌犯罪国立科技决定转立刑事案件,故未在期限内缴费,法院按撤诉结案。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瑞泰斐天实业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起刑事控告,控告请求: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瑞泰斐天实业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二、帮助控告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00万元。2021年11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已立案侦查。
截至本期末本案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4)2023年9月,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与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签订了组件委托加工销售合同,2024年7月3日,中建材针对山东泉为未提货58,763,330瓦组件所有权及付款问题提起诉讼,要求山东泉为付款后并提货,案号为(2024)苏02民初172号。2024年8月14日该案件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法庭召开了两次一审诉讼庭审。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授权中建材对该部分留置货物以不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出售获取的款项,优先冲抵欠付的货款,本公司针对未付款未提货的58,763,330瓦光伏组件,按照该部分组件合同价格与预计最新销售价格的差额进行计提赔偿金额,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5)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泰阳”)诉山东泉为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4)皖1802民初7031号,本案于2025年2月24日开庭,宏润泰阳诉讼请求:1.将第一项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5039553.10元及违约金2014774.30元(以35039553.1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6日起按2024年3月LPR的4倍即13.8%计算至2024年8月26日),合计37054327.40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5039553.10元及违约金2014774.30元以35039553.1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6日起按2024年3月LPR的4倍即13.8%计算至2024年8月26日),合计37054327.40元,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货款之日止的违约金,以35039553.10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2.请求增加诉请: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150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而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4821.73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本公司已将本案相关的预计违约金、诉讼费等确认预计负债。
(6)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吉”)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买卖合同纠纷传票,案号为(2024)沪0113民初22552号,上海鸿吉起诉安徽泉为支付货款23071997.344元,以及自 2024年1月7日起支付上海鸿吉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每日千分之一,即每月百分之三的标准支付,本案于2024 年12月20日一审开庭。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本公司已将本案相关的预计违约金、诉讼费等确认预计负债。
(7)本公司于2024 年9月4日收到泗县人民法院关于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县三鼎”)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被告3)、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本案被告1)、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案被告2)买卖合同纠纷传票。泗县三鼎的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1、被告2支付原告货款12020917.38元及利息276178.83元(自2024年8月12日以12020917.38元为参数按2倍LP计息暂计至2024年12月13日,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二、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739286.42元(2024年8月12日以12020917.38元为基数按万分之5每日计息暂计至2024年12月13日直至欠款还清为止);三、判决被告3在第一项、第二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四、判决被告支付律师费6万元;五、被告承担拆讼费、保全费。
2025年3月6日,泗县人民法院就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款120126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4年10月6日,以下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倍计算至欠款付清时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60000元,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
二、在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的同时,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就其收到的货款向付款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三、驳回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撤销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4)皖1324民初9643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2、改判上诉人对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涉案担保行为未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系上市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16)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相关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本案中,上诉人为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被上诉人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亦未对上市公司决议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被上诉人作为债权人,明知上诉人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却未要求其提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存在重大过失,依法不得主张担保有效。
二、原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未审查担保程序的合法性原审法院仅依据《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认定担保责任,但未审查该担保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别法律规定。本案中,被上诉人未能证明涉案担保已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担保行为实质损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原审判决未考虑该担保是否符合法定的担保程序,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三、上诉人无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定或约定基础担保合同效力系担保责任的前提。涉案担保因程序违法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上诉人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其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明确禁止未经母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行为,被上诉人未行基本审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安徽泉为对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8)2024年9月27日,苏州优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苏州优敖”)以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三义”)、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东雅百特”)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东中雅”)、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山东泉为”)为被告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苏州优敖提出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深圳三义立即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226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384万元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日,自2023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9月10日为1861480.00元;以
876万元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公司日,自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两项共计人民币24461480元(大写:贰仟肆佰肆拾肆方壹仟肆佰捌拾元)。2、请求判令山东雅百特对于深圳三义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令山东中雅、山东泉为对于深圳三义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上述四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因山东泉为曾配合苏州优敖与深圳三义签署委托付款协议,苏州优敖将山东泉为作为被告之一,要求山东泉为按照约定履行代付款义务,本公司委托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为本案提供代理服务,本案于2025年3月7日开庭,代理律师主张山东泉为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截止目前本案尚未判决。
(9)2022年3月28日,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立能源”)与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担保”)签订中盈最担授字第016号《最高额担保授信服务合同》,中盈担保为粤立能源与华夏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陆百万元,提供担保服务期限为叁年零个月(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自主债权人实际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期限以主债权人发放融资款项的借款借据或其他凭证为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志良、戴晋飞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8日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8。
因担保服务合同纠纷,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向佛山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人民币760000元、违约金152000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及其他担保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仲裁案将于2025年4月16日开庭审理,截止目前尚未判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可能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根据预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10)2023年11月3日(盘后),本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披露本公司 2019年、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本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据此,部分投资者以本公司等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2024年5月,本公司收到彭晓玲的起诉材料,彭晓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本公司赔偿其损失金额 228,024.05 元。截至目前,该案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亦没有组织正式开庭。
2024年5月、10月,本公司收到邵全臻等10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案号:(2024)粤01民初 1945号),邵全臻等 10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起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请求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其损失金额合计 295,194.85元。2025年1月,广州中院裁定将该案移送至上海金融法院审理。截至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尚未组织开庭。
2025年3月,本公司收到彭洁芳等2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案号:(2024)粤01民初766、767号,彭洁芳等2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本公司赔偿其损失金额274,249.40元。截至目前,该案尚未组织正式开庭,本公司已经就该案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上述股民诉讼案件本公司已委托代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本公司将上述案件相关的预计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4年12月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地产的公告(二)》,拟将名下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创业园5路8号,建筑面积合计15,974.24平方米的工业房地产以人民币 4,86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7日,公司与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2、2024年12月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地产的公告(二)》,拟将名下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建筑面积合计8,052平方米的工业房地产以人民币1,074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肇庆高成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3月交易已完成,双方已完成房产过户,本公司已收到全部款项。
3、2025年4月14日,公司签订《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为:公司及安徽泉为其他股东拟向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合计持有的安徽泉为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确定。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50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损益
2024年度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损益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19,985,288.65 | 25,022,025.26 | -5,081,688.10 | 20,729.54 | -5,102,417.64 | -5,102,417.64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40,290,239.20 | 38,641,668.81 | -557,642.97 | 18,353.43 | -575,996.40 | -575,996.40 |
2023年度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损益 |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80,138,420.49 | 603,494,285.99 | -23,355,865.50 | -2,942,357.37 | -20,413,508.13 | -21,279,178.68 |
(2)终止经营现金流量
2024年度
项目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8,999,873.63 | -11,573,860.01 |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647,415.24 | -2,257,447.92 |
2023年度
项目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134,266.46 | -36,144,416.98 | 9,499,918.37 |
(3)终止经营的处置情况
2024年度
项目 | 处置损益总额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处置净损益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5,137,228.97 | 5,137,228.97 |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3,153,007.00 | 3,153,007.00 |
2023年度
项目 | 处置损益总额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处置净损益 |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2,471,123.79 | 32,471,123.79 |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橡胶及塑料制品、太阳能光伏。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 | 橡胶及塑料制品 | 太阳能光伏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1,965,499.59 | 160,389,738.24 | 222,355,237.83 | |
主营业务成本 | 52,968,046.11 | 204,805,999.02 | 257,774,045.13 | |
资产总额 | 288,103,973.48 | 929,825,250.72 | -345,040,147.03 | 872,889,077.17 |
负债总额 | 118,202,525.53 | 902,542,384.72 | -154,312,543.46 | 866,432,366.79 |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类别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32,515,157.67 | 20,473,853.12 | 12,041,304.55 |
合计 | 32,515,157.67 | 20,473,853.12 | 12,041,304.55 |
(续)
类别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42,451,947.49 | 20,302,530.94 | 22,149,416.55 |
合计 | 42,451,947.49 | 20,302,530.94 | 22,149,416.55 |
(2)坏账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147,108.78 | 100.00 | 7,147,108.78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 617,928.75 | 100.00 | 617,928.75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东龙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3,000.00 | 100.00 | 213,000.0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莆田市海蓝鞋业有限公司 | 137,085.40 | 100.00 | 137,085.40 | 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信仓电子有限公司 | 100,567.57 | 100.00 | 100,567.57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江苏森洋巨星机械有限公司 | 92,019.02 | 100.00 | 92,019.02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厦门欣秀力实业有限公司 | 89,010.00 | 100.00 | 89,010.0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铭辉鞋材有限公司 | 67,097.50 | 100.00 | 67,097.50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湖北易普乐工贸有限公司 | 32,336.40 | 100.00 | 32,336.40 | 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
I.TSourcingLimited | 25,861.92 | 100.00 | 25,861.92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市利大鞋业有限公司 | 15,240.00 | 100.00 | 15,240.00 | 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广派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 6,077.32 | 100.00 | 6,077.32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合计 | 8,543,332.66 | —— | 8,543,332.66 | —— |
②2024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5.00 | ||
1至2年 | 13,362,393.25 | 10.00 | 1,336,239.33 |
2至3年 | 30,301.27 | 50.00 | 15,150.64 |
3年以上 | 10,579,130.49 | 100.00 | 10,579,130.49 |
合计 | 23,971,825.01 | —— | 11,930,520.46 |
(3)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20,302,530.94 | 526,411.68 | 355,089.50 | 20,473,853.12 |
(4)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转回 或转销金额 | 原因 | 方式 | 原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的依据 | 原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是否合理 |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 | 191,131.51 | 债权转让 | 债权转让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佛山市烨塑立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699.38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DESIPROPTELTD迪卡侬环球有限公司 | 34,378.48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深圳市蓝思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0,933.75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广州市桂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375.00 | 收回货款 | 银行收款 | 账龄组合计提 | 是 |
合 计 | 329,518.12 | —— | —— | —— |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1,320,550.75 | 34.82 | 1,132,055.08 |
第二名 | 7,147,108.78 | 21.98 | 7,147,108.78 |
第三名 | 5,091,249.85 | 15.66 | 5,091,249.85 |
第四名 | 2,078,886.40 | 6.39 | 2,078,886.40 |
第五名 | 1,639,525.00 | 5.04 | 163,952.50 |
合计 | 27,277,320.78 | 83.89 | 15,613,252.61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0,223,943.73 | 63,522,770.61 |
合计 | 50,223,943.73 | 63,522,770.61 |
(1)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53,778,193.32 | 3,554,249.59 | 50,223,943.73 |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53,778,193.32 | 3,554,249.59 | 50,223,943.73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125,292,631.58 | 61,769,860.97 | 63,522,770.61 |
合计 | 125,292,631.58 | 61,769,860.97 | 63,522,770.61 |
①坏账准备
A.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组合计提: | |||
并表范围内 | 42,729,061.13 | ||
押金保证金 | 464,262.00 | 5.00 | 23,213.10 |
账龄 | - | ||
合计 | 43,193,323.13 | 0.05 | 23,213.10 |
B.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组合计提: | |||
账龄 | 7,755,837.84 | 9.05 | 702,004.14 |
合计 | 7,755,837.84 | 9.05 | 702,004.14 |
C.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刑事立案,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63,476.26 | 100.00 | 463,476.26 | 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东莞市国立龙骏鞋业有限公司 | 343,928.56 | 100.00 | 343,928.56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深圳唐纳安科技有限公司 | 323,435.89 | 100.00 | 323,435.89 | 停止经营,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华驰(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8,191.64 | 100.00 | 198,191.64 | 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
合计 | 2,829,032.35 | 100.00 | 2,829,032.35 | ——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700.00 | 4,639,075.48 | 57,123,085.49 | 61,769,860.97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013.10 | 177,054.67 | 200,067.77 | |
本期转回 | 7,500.00 | 4,114,126.01 | 6,515,775.59 | 10,637,401.6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47,778,277.55 | 47,778,277.55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余额 | 23,213.10 | 702,004.14 | 2,829,032.35 | 3,554,249.59 |
③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转回或转销金额 | 原因 | 方式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
肇庆国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85,826.66 | 收回款项 | 银行存款 | 单项计提 | 是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29,948.93 | 诉讼收回款项 | 银行收款 | 单项计提 | 是 |
合计 | 6,515,775.59 | —— | —— | —— | —— |
④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核销金额 |
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7,778,277.5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 原因 | 履行的 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3,339,582.92 | 债务豁免 | 内部审批、董事会决议 | 是 |
东莞市国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438,694.63 | 债务豁免 | 内部审批、董事会决议 | 是 |
合计 | —— | 47,778,277.55 | —— | —— | —— |
⑤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12.31 | 2023.12.31 |
子公司往来 | 42,729,061.13 | 59,490,433.02 |
股权转让款 | 1,262,474.58 | 41,243,974.58 |
往来款 | 3,935,557.06 | 17,537,227.61 |
设备处置款 | 1,171,480.40 | 1,485,480.40 |
租金 | 2,006,445.29 | 3,684,228.59 |
预付款项转入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464,262.00 | 154,000.00 |
社保及公积金 | 143,096.72 | 123,804.33 |
员工备用金 | 10,683.05 | |
其他 | 565,816.14 | 62,800.00 |
合计 | 53,778,193.32 | 125,292,631.58 |
⑥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是 | 往来款 | 19,193,212.21 | 1年以内 | 35.69 | |
第二名 | 是 | 往来款 | 13,802,068.94 | 1年以内 | 25.66 | |
第三名 | 是 | 往来款 | 9,643,000.00 | 1年以内 | 17.93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四名 | 否 | 租金水电、往来款 | 3,313,846.33 | 1-2年 | 6.16 | 331,384.63 |
第五名 | 否 | 预付转入 | 1,500,000.00 | 3年以上 | 2.79 | 1,500,000.00 |
合计 | —— | —— | 47,452,127.48 | —— | 88.23 | 1,831,384.63 |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333,077.81 | 92,503,624.07 | 189,829,453.7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67,839.15 | 3,967,839.15 | |
合计 | 286,300,916.96 | 96,471,463.22 | 189,829,453.74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53,276,694.89 | 23,214,041.15 | 330,062,653.7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67,839.15 | 3,967,839.15 | - |
合计 | 357,244,534.04 | 27,181,880.30 | 330,062,653.74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 | 30,950,000.00 | 30,950,000.00 | ||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214,041.15 | 43,339,582.92 | 61,553,624.07 | |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38,260,000.00 | 38,260,000.00 | - | |
东莞市国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4,438,694.63 | 9,438,694.63 | - |
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6,840,000.00 | 6,840,000.00 | ||
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9,538,400.00 | 19,538,400.00 | - | |
广东国立云天科技有限公司 | 1,329,800.00 | 170,000.00 | 1,499,800.00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785,000.00 | 7,785,000.00 | - | |
广州国立云塑智慧有限公司 | 2,360,000.00 | 357,741.87 | 2,717,741.87 | - |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肇庆汇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 | |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5,810,000.00 | 135,810,000.00 | ||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7,179,453.74 | 47,179,453.74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3,214,041.15 | 79,256,019.42 | 9,966,436.50 | 92,503,624.07 |
合计 | 330,062,653.74 | 189,829,453.74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 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967,839.15 | |||||
合计 | 3,967,839.15 |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214,041.15 | 43,339,582.92 | 61,553,624.07 |
被投资单位 | 202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东莞市国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4,438,694.63 | 9,438,694.63 | |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967,839.15 | 3,967,839.15 | ||
广州国立云塑智慧有限公司 | 357,741.87 | 357,741.87 | ||
广东国立云天科技有限公司 | 170,000.00 | 170,000.00 | ||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 | 30,950,000.00 | 30,950,000.00 | ||
合计 | 27,181,880.30 | 79,256,019.42 | 9,966,436.50 | 96,471,463.22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496.31 | - | 266,003,610.43 | 275,248,234.84 |
其他业务 | 1,885,153.00 | 2,036,541.68 | 11,367,570.82 | 17,114,586.87 |
合计 | 1,720,656.69 | 2,036,541.68 | 277,371,181.25 | 292,362,821.71 |
(2)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行业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橡胶和塑料制品 | -164,496.31 | 266,003,610.43 | 275,248,234.84 | |
合计 | -164,496.31 | 266,003,610.43 | 275,248,234.84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内销 | -164,496.31 | 186,544,016.11 | 198,506,706.50 | |
外销 | 79,459,594.32 | 76,741,528.34 | ||
合计 | -164,496.31 | 266,003,610.43 | 275,248,234.84 |
(4)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建造 | 提供劳务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4,496.31 | -164,496.31 | ||
合计 | -164,496.31 | -164,496.31 |
5、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32,525.5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792,802.06 | -98,580,404.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投资收益 | 99,142.00 | |
合计 | -56,693,660.06 | -104,512,930.00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811,02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63,003.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29,948.9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