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648,272.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1,279,627.37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9,303,616.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4,147,677.10元。
鉴于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48,268,021.1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1,210,219.91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8,648,272.66 | 22,637,174.89 | -159,018,962.78 |
研发投入(元)
研发投入(元) | 139,539,206.28 | 162,951,968.68 | 130,642,454.20 |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 | 2,380,101,666.63 | 2,800,645,745.14 | 2,127,605,220.0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99,303,616.1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4,147,677.10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268,021.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1,210,219.9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5,010,020.1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9,478,241.0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433,133,629.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3%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资金需求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785,360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为63,465,285.26元人民币(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述金额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后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