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事项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6、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过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经过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发生。
三、2025年的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