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_公司公告_英可瑞: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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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713证券简称:英可瑞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TCL国际E城E1栋11层英可瑞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和制定以下制度: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公司章程修订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4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修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
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制定
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9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
1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
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8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修订
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制定
21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22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2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
24委托理财制度修订
2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6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制定
2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28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29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修订
3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3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制定
32舆情管理制度修订
33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34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35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3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修订
37印章管理制度修订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1-3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4-12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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