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_公司公告_英可瑞: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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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王孟腾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一致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体现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2024年度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香港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引进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加快公司的全球化发展进程,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授信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承兑、贴现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满足一定融资以及业务开展需求。在上述授信项下,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公司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90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10,9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有效期为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外报出上述《2025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对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关联董事王孟腾先生、邓琥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人已经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聘为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注销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5.9849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均已全部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将随之完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尹伟先生、邓琥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5.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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