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_公司公告_英可瑞:-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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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晨,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在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晨,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2024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该并亲自参加了7次董事会,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晨761003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召开了第三届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进行有关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股权激励进行情况、业绩考核指标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密切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有效地监控公司的业务进展和风险控制。通过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做出了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4年5月,审议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认为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让员工与公司建立更紧密的长效联系,更好的履行“经营者”的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主观积极性、获得感及幸福感,踏实践行共同富裕的理念,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行业专业角度,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在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使公司能够积极应对行业内外的风险与挑战,从而更好地保持长期战略优势地位。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2025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了解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增强努力自律意识和专业水平,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努力提高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晨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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