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_公司公告_精研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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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且均以现场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其中副总经理杨剑先生和王立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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