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_公司公告_聚灿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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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5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04.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8,155.0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44.7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201.65万元,购买大额存单余额17,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0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643.8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5,597.2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8,597.2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3年8月15日,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000007917、89010078801700008261)、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8899991013000292254)。

2024年9月9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有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240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000007917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700008261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206690100100194765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398899991013000292254正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70000826143,052,509.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20669010010019476540,511,896.9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3988999910130002922542,407,961.29
合计85,972,367.73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Mini/Micro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509.71万元,“年产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4,935.08万元,合计投入募集资金20,444.7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Mini/Micro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397.95万元, “年产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803.7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5,201.65万元。

详见附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共计8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240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2025年1月16日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户中11.4986 万元因诉讼被法院冻结,2025年1月17日公告资金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8,155.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444.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201.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3.9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Mini/Micro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108,155.0228,155.025,509.7116,397.9558.24%2026年8月
2.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80,000.0014,935.0848,803.7061.00%2026年3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8,155.02108,155.0220,444.7965,201.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到期前,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归还上述资金。*2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597.2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7,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3,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8,597.24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8 月延长至 2026 年 8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 2.0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2024年8月1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子公司为募集资金账户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州大道东营业部 开户账号:320600000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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