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_公司公告_聚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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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2名激励对象授予80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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