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_公司公告_威唐工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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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43名在职激励对象所持39.7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6.25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5日,工作日9: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3、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4、电话:0510-68561147;

5、邮箱:boardsecretary@vt-ind.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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