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阿石创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4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7,488,143.2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511,856.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66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注1) |
1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 28,254.79 | 9,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注1) |
2 |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注3) | 9,355.04 | 8,500.00 |
3 |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已终止)(注2) | 12,115.80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1,751.19 |
合计 | 79,816.04 | 29,251.19 |
注1: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注2: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将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该议案于2022年8月1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注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从12,000.00万元调减至8,500.00万元,其中,调减的3,5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变更涉及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1.97%,同时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1月30日调整至2025年5月31日。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9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注4: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1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 9,000.00 | 7,899.53 | 87.77% |
2 |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 8,500.00 | 6,473.70 | 76.16% |
3 |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 | - | -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1,751.19 | 8,254.79 | 70.25% |
合计 | 29,251.19 | 22,628.02 | 77.36%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6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但尚有部分工程、设备等尾款未支付完毕。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项目工程、设备等尾款已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25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考虑“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节余资金超过募投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00万元,拟将“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钦秋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