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 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金晨希 | 2005年 | 2002年 | 2005年 | 2020年 | 2024年签署三维股份、泰林生物、涛涛车业、中亚股份等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三维股份、泰林生物、三维通信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金晨希 | 2005年 | 2002年 | 2005年 | 2020年 | 同上 |
李翀 | 2020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22年 | 无。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刁文杰 | 2003年 | 2002年 | 2023年 | 2024年 | 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变化,新增费用为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2025年的审计收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与公司有着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其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