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要求,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22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中环环保A股普通股股票。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89%,过户价格为3.68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6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为5,6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22日届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于存续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剩余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包括存续期延长的情况)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上述情形外,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