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澄天伟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兰才明先生、韩燕女士。因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5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符凤萍: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4年至2005年担任惠州市慧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05年至2007年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管;2007年至2012年担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2年至今就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高级经理,现任质控高级经理。2018年11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举行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6 | 6 | 0 | 0 | 否 | 3 |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共主持召开了6次会议,对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年审期间,与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年审工作开展情况。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共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薪酬发放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3)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共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等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4年12月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何职务,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共14个工作日,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任职时间按比例折算现场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现场走访调研及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地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主持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薪酬发放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2024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团队,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对董事及高管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符凤萍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