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8—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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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赛意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赛意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意信息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共计募集资金
,
,
.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
,
.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
,
.
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
,
.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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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821.2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0,292.4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676.2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224.98 |
第3页 共11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5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5,517.4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686.8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9.39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9.39万元,其中9.43万元是公司于
年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
万元是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申请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时剩余的未投入项目的利息收入,公司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时,已将上述余额转入公司其他账户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年度编制单位: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基于共享技术中台的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否63,821.2263,821.225,224.9865,517.44102.662024年3月5,423.07是否合计-63,821.2263,821.225,224.9865,517.44--5,423.0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
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
.
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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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4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4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4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魏标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4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林志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