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_公司公告_智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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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克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余克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余克定,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安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0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十次,股东大会三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查阅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余克定10730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0011

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5月15日出席了公司举办的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克定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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