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_公司公告_艾德生物: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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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恩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恩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科二级教授/主任医师,2021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在会议召开前,通过公司证券部的协助,本人及时获取了完整的会议资料,并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审慎评估,各项议案均未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本人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核。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核。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2023年经营情况、2024年经营计划以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进行了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实地调研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新产品线的研发布局及新产品获批以及市场推广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行业动态,通过多渠道获取市场信息,审慎研判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审计机构、审计团队、审计方案、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就重要科目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时,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切实维护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

露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换届提名董事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提名、任职资格、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本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资料,认真核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认为公司及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恩华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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