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59,499,74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5.4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259,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0,24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1,726,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72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62,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6%;反对79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9%;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85%;反对79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71%;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68%;反对554,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9%;弃权
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269%;反对554,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27%;弃权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62,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6%;反对79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9%;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85%;反对79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71%;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62,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6%;反对58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1%;弃权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85%;反对58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6011%;弃权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0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2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3%;反对61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7%;弃权2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637%;反对61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207%;弃权2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62,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6%;反对83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3%;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85%;反对83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792%;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9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5%;反对62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9%;弃权2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800%;反对62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30%;弃权2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7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徐婕律师、余光宇律师出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