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32%。
(2)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曦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066.2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曦杰”)持有公司股份2,664.6277万股,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66.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曦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无锡曦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066.2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0,247,3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为1,078,235,821股,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无锡 曦杰 | 集中竞价 | 2025/3/17-2025/5/12 | 14.07 | 1,066.24 | 0.99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无锡曦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4.6277 | 2.50 | 1,598.3877 | 1.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4.6277 | 2.50 | 1,598.3877 | 1.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5年1月14日公司总股本1,085,553,50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9,304,14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下文涉及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情况的计算基数相同)。
2、本次减持后,无锡曦杰的持股比例由2.50%降至1.48%。其中,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被动稀释比例为0.03%,主动减持比例为0.99%。
3、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无锡曦杰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计划减持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
3、无锡曦杰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与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无锡朴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徐长军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无锡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5 |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6 |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7 |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8 |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04 |
信息披露义务人9 |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205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9日 |
股票简称 | 朗新集团 | 股票代码 | 30068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股东名称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无锡曦杰 | 1,066.24 | -0.99 | ||||
无锡曦杰 | 被动稀释 | -0.03 | |||||
无锡朴华 | -0.13 | ||||||
徐长军 | -0.04 | ||||||
无锡群英 | -0.04 | ||||||
无锡杰华 | -0.03 | ||||||
无锡易朴 | -0.03 | ||||||
无锡富赡 | -0.01 | ||||||
合 计 | —— | 1,066.24 | -1.3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注: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而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注:本次不涉及增持 |
特此公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0,902.6849 | 28.98 | 29,836.4449 | 27.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31.2194 | 26.29 | 26,964.9794 | 25.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71.4655 | 2.69 | 2,871.4655 | 2.66 | |
注:截至2025年5月9日,无锡曦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755.1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降至28.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详见“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部分。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