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990,360,059.64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86,259,290.26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76,410,601.8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1,080,247,33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11,515股后的1,078,235,821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9,558,955.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17,292,627股,最高成交价为8.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39,226,110.91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8,785,066.16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9,558,955.25 | 303,391,758.04 | 84,783,970.6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9,226,110.91 | 229,448,206.95 | 50,992,11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0,277,338.89 | 603,945,488.22 | 514,248,180.3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990,360,059.6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76,410,601.8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57,734,683.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419,666,430.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元) | 289,305,443.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77,401,113.99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了切实履行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综合
考虑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和本年度现金流情况,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而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与未来的发展前景,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